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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勋湖北之二十二——黄家高:窑工书记

发布日期: 2017-05-02 来源:

  
  黄家高,1900年3月8日生,湖北阳新人,早年在矿区当煤矿工人。1927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走上革命道路。随着鄂东南武装斗争的开展,党组织的进一步壮大,黄家高当选阳新县总工会委员长,金龙乡苏维埃政府主席。他有条不紊、夜以继日地工作,使金龙区成为革命的红色堡垒和可靠后方。
  1931年5月,黄家高当选鄂东南特委委员兼总工会委员长。因工作出色,于11月出席在江西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会后,任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驻湘鄂赣省全权特派员。
  1932年3月,湘鄂赣省委召开第三次执委扩大会议,林瑞笙被选为临时省委书记,黄家高任省委常委。他以省委代表身份,先后出席了鄂东南各县的党代会,亲临指导工作。通城县在肃反工作中捉获了二三十名重要政治犯,其中十几名是“铲共团”的首领,群众迫切要求枪决,但负责人故意拖延不理,致使反动派逃走。黄家高得知后,严厉地批评和追究了县苏维埃政府的负责人,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好评。
  黄家高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书记专政”。一次,他到通山检查工作后与县委书记一同到省上开会。县委书记对干事交待:“小的事情你们自己处理,大的事情派交通员来请示我。”黄家高问:“家里不是有代理书记和县委常委吗?”县委书记回答:“县委只有三个常委,一个到省里开会去了,一个到下面巡视去了,就算他们在家,也弄不明白。”黄家高严肃地批评道:“这证明,你们县的工作完全建筑在一个书记身上,其他县委工作的同志没有真正行使职权,遇事都找书记,这种‘抬衙门就知县’的工作方式是不对的!”
  1932年9月,黄家高当选省委副书记。在些期间,湘鄂赣省委在“左”倾教条主义的影响下,错误地估计了形势,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作出了错误决定。在全局上,黄家高自觉或不自觉地执行了“左”倾错误,然而在局部上,他又进行了一定的抵制和斗争。鄂东南肃反运动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黄家高多次写信严肃批评,指示他们立即纠正。但是,由于政治保卫分局坚持错误,问题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1933年8月,黄家高带着中央关于“停止湘鄂赣省逮捕犯人之权,已逮捕之人犯,要待新书记到达后处理”的指示,亲自前往鄂东南解决问题。但政治保卫局负责人强词夺理,拒不接受。黄家高当场宣布撤销政治保卫分局局长职务,保护了一批干部和群众。
  1936年,黄家高调任红十六师政治部主任。一次战斗中,为摸清敌情和地形,他不顾个人安危,亲自到前沿侦察,突然遭敌枪击,当场壮烈牺牲。

  (张顺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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