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湖北党史 >  党史研究

论鄂豫皖苏区三年游击战争时期党的建设

发布日期: 2017-10-24 来源:

刘洪

  1934年9月至1937年7月的鄂豫皖苏区三年游击战争,是在红四方面军主力长征后,坚持在鄂东、豫南、皖西地区的红军和游击队,同持续“清剿”的国民党军进行的游击战争。它是南方三年游击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保存和发展了革命的火种,而且为后来的新四军驰骋大江南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重视党的组织建设,坚决执行党组织的指示

  鄂豫皖苏区三年游击战争的坚持与发展是领导游击斗争的鄂豫皖苏区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的领导能力的条件下取得的。三年游击战争期间,在极端困难与非常恶劣的环境下,红军和游击队依靠最忠实于革命和群众利益的坚强干部作骨干,依靠有最高政治觉悟以及有经常政治工作的武装部队坚持战斗并最终赢得了胜利。
  第一,服从中央决定,执行上级指示。1934年11月,鄂豫皖省委根据中央指示,率领红二十五军离开鄂豫皖根据地,进行长征。留在鄂豫皖根据地皖西北地区的省委常委、皖西北道委书记高敬亭,根据省委的指示,重建红二十八军(始建于1933年1月,不久编入红二十五军),继续坚持鄂豫皖边区的武装斗争。高敬亭在与中央和省委失去联系的情况下,重建了红二十八军,从此,他作为苏区党政军最高领导人,统一领导了鄂豫皖根据地的三年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他不仅没有失去鄂豫皖根据地,而且摔打和锤炼出一支百炼成钢的红军部队。在极端困难的形势面前,以高敬亭为主要负责人的鄂豫皖苏区党组织领导苏区军民英勇顽强地抗击敌人的进攻,充分体现了他们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决策的组织原则性。
  第二,及时审时度势,转变战略方针。鄂豫皖苏区红军主力长征后,国民党反动派的“清剿”政策变得更加残忍,提出“有民就有匪、民尽匪尽”的口号,实行“三光政策”,使鄂豫皖根据地遭到空前残酷的浩劫。整个根据地只剩下几块残缺不全的区域,我们党的领导和武装力量也遭受了极大的损失。在这严重的形势下,高敬亭坚定地站出来承担历史的重任。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1934年11月,高敬亭在金家寨熊家河召开皖西道委会议,决定将分散在皖西地区的部分红军与游击队组成一支统一武装。后又在凉亭坳召开高级干部会议,总结红二十五军走后对敌斗争的经验教训,分析当时的斗争形势,并根据省委和红二十五军的指示,重建红二十八军。这是鄂豫皖革命斗争史上的一个转折点,从此,这里又有了党的统一领导,为坚持三年游击战争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不久,红二十八军在黄泥阪召开干部会议,决定放弃率部去陕南找红二十五军的想法,将部队化整为零,分散开来,跳出敌包围圈,打到敌人后方去,到外线去开展广泛的敌后游击战,充分体现了鄂豫皖苏区党组织灵活的组织领导观念。
  第三,组建便衣队伍,开展游击战争。实行主力部队、地方武装、便衣队三结合的武装体制,开展游击战争,反击国民党军队的“清剿”,是鄂豫皖苏区游击斗争的主要特点和优点。高敬亭注意宣传、组织、武装群众,建立和发展地方游击队、特别是便衣队。便衣队是在红二十五军时期产生的,是鄂豫皖苏区独创的革命斗争组织形式。便衣队一般都是十人左右,由党和苏维埃以及红军的基层干部担任便衣队的队长和指导员。成员一般都是当地的党员、干部、基本群众和伤愈留地方的红军战士。他们身穿老百姓服装,携带长短武器,行动秘密,机动灵活,利用人熟地熟的条件,在群众的掩护下与敌斗争。三年游击战争时期,由于斗争环境的需要,高敬亭更注意发挥便衣队的作用。在红二十八军的支持扶助下,便衣队的组织与活动得到蓬勃发展,最多时曾发展到“四十一个分队,人数约五百人左右”,为鄂豫皖边区在敌人包围之中能够存在、巩固和发展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Copyright @2014-2022 www.hbds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技术支持:荆楚网 鄂ICP备18025488号-1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