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祁兵到工作队驻点村调研指导
发布日期:
2006-05-19
来源:
4月24日,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祁兵到红安县杏花乡长兴村看望省国家税务局、省委党史研究室新农村小康建设工作队并调研。红安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胡晓清,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李子绍和杏花乡党委书记余继波等陪同调研。
祁兵同志首先转达了省政协秘书长、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王树华对同志们的亲切问候,然后实地考察了刚改建完毕的村办茶场、村办预制件厂和正在建设中的村福利院等小康建设项目。当看到村办茶场和预制件厂已产生经济效益,村福利院已初步建成时,祁主任深有感触地说:“我们的小康建设项目就要这样,一件一件地抓落实,为农民办一点实实在在的好事。”
在听取村党支部和工作队的汇报后,祁主任对村党支部和小康工作队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因地制宜,帮助长兴村搞好小康建设帮扶项目的科学规划。长兴村地处丘陵地带,灌溉不便,发展林果业、茶业比较切合实际,既能增加农民的收入,又有利于环保,是适合长兴村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二、要千方百计促进长兴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办好投资少、见效快的村办企业,不断壮大村办经济实体。逐步帮助长兴村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有村办经济实体壮大了,才能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提供坚实的、持续的保障。我们援建的村福利院就在红安县树立了一个典范。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逐步推进,不能急于求成。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利益为着力点,选准突破口,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从最容易办、很快产生效益的事情做起,办几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实事,把好事办好。四、要正确处理政府扶持与农民自力更生的关系,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和依靠农民自力更生建设新农村的合力 。要加强基层民主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好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省国家税务局、省委党史研究室驻红安县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