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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龚强华应邀作客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荆楚网)《在线访谈》 与广大网友谈我省革命遗址普查(图)

发布日期: 2010-04-16 来源:
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龚强华
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龚强华谈革命遗址普查

 

    4月7日上午,湖北省革命遗址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龚强华应邀作客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荆楚网)《在线访谈》栏目,与广大网友谈我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
    龚强华说,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长期斗争中,在湖北大地上留下了许多珍贵的革命遗址。这些革命遗址,铭刻着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英勇奋斗的光辉历程,蕴含着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艰苦奋斗、不屈不挠、一往无前、敢于胜利的革命精神,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阵地,是一笔宝贵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央党史研究室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今年2月我省启动了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通过这次普查,全面了解各地丰富的党史资源,掌握各地革命遗址的基本情况及其生存状态,不仅有助于党史研究的深化和党史宣传教育的开展,而且还将为准确判断革命遗址保护形势、科学制定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政策提供依据。
    在25分钟的访谈中,龚强华主任详细介绍了开展革命遗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以及 “革命遗址” 的界定,普查的范围、时间和实施步骤,普查工作的方法,普查工作机构的职责,普查的宣传和普查成果的运用等问题。
(董文生)



附:访谈文字部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再次关注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中国共产党在湖北革命活动的遗址遗迹是湖北人民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了解湖北革命遗址现状,保护、利用和开发红色资源,是在新形势下做好党史“资政、育人”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湖北省革命遗址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龚强华,来谈一下湖北各地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的革命遗址普查工作,我们是怎样来进一步摸清全省党史革命史遗址遗迹及纪念设施的“家底”的。
主持人:龚主任,您好,目前很多网友提出,为什么要对湖北全境的革命遗址进行“摸底”?这次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龚强华: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长期斗争中,在湖北大地上留下了许多珍贵的革命遗址。这些革命遗址,铭刻着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英勇奋斗的光辉历程,蕴含着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艰苦奋斗、不屈不挠、一往无前、敢于胜利的革命精神,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阵地,是一笔宝贵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大部分革命遗址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利用和开发,一些新的纪念设施在各地兴建起来,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重要作用。开展革命遗址普查,是党史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认真挖掘、整理和研究党史资料的重要途径。通过普查,全面了解各地丰富的党史资源,掌握各地革命遗址的基本情况及其生存状态,不仅有助于党史研究的深化和党史宣传教育的开展,而且还将为准确判断革命遗址保护形势、科学制定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政策提供依据。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对于进一步继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对于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于服务各地红色旅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主持人:那么如何界定和理解“革命遗址”?
龚强华:我们这次普查所称的“革命遗址”可以解释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遗址,主要是指1919-1949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与共产党历史有关的遗址。简单来说,就是“党史遗址”。
主持人:这次革命遗址普查的范围、时间和内容有什么具体规定?
龚强华:此次普查的地域范围是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时间范围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1949)。革命遗址普查的内容主要是指重要的革命历史文化遗址,包括党的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党史人物的故居、旧居、活动地;重要事件、重大战役战斗遗址,具有重要影响的革命烈士事迹发生地或墓地;能够反映重要历史活动、进程、思想、文化的各种遗迹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兴建的各类纪念馆、展览馆等内容涉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纪念设施也属普查的范围。此外,一些已被损坏的不复存在的重大遗址、遗迹也在普查之列,要介绍基本情况,写明损毁原因。普查方案还对普查对象的具体内容和每处革命遗址的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历史由来、使用保存状况、权属、经费来源、工作人员状况及遗址周围的环境状况等需要上报的信息、资料做了规定。
主持人:对这次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时间和实施步骤,我们省委党史研究室是怎么安排的?
龚强华:湖北革命遗址普查,是全国革命遗址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按中央党史研究室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进行。具体说,普查标准时点为2009年10月31日(即以此时间为止存在的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我省普查的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
第一,普查阶段:2010年2月至7月,由县级党史部门具体开展普查。省、市党史部门具体指导,督促检查。
第二,提交成果阶段:2010年8月至11月,逐级提交普查成果。市级党史部门要对县级党史部门提交的成果严格把关和审查,确保成果的准确性;省委党史研究室对市级成果复审汇总后,上报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总结阶段:2010年12月。利用各种形式,对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普查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给予表彰。总结阶段由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
另外,部分地区上一阶段任务提前完成的,可适时进入下一阶段。
主持人:在普查中,最受关注的还是普查的方法,湖北省革命遗址普查的具体方法有哪些,具体如何开展?
龚强华:这次革命遗址普查的具体方法是:1.统一部署实施。实行全面普查与重点调研相结合,以当地普查(自查)为主的方式,由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省市党史部门分级指导,县级党史部门具体负责实施。2.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普查实行属地原则,以县域为基本普查单元。县级党史研究室在上级党史部门指导下,承担具体的普查任务,负责填写《全国革命遗址普查登记表》;负责历史图片的搜集和现状图片(数码图片)的拍摄;负责有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为每个遗址建立普查档案;负责撰写县级普查报告。县级党史研究室完成普查任务后,将县级普查报告和所有登记表、资料上报上级党史部门。3.多种资料互证。为保证普查资料、信息及普查成果的真实、完整和科学,调查中采取以实地调查和档案资料、文献资料、报刊资料、口述资料等互证的办法,对每处遗址的有关信息严格核实,力求准确无误,确保普查资料、信息登记、汇总等各项环节的质量有依有据。
主持人:我们很多人都关心一些已被损坏的不复存在的重大遗址、遗迹,那些遗址怎么办?
龚强华:这次普查是以充分掌握革命遗址第一手资料为目的,为开发利用红色资源提供翔实可靠的历史依据。一些已被损坏的不复存在的重大遗址、遗迹也在普查之列,要介绍基本情况,写明损毁原因。
在开展工作中,具体承担普查工作的同志,要对每处革命遗址的名称、地址、面积、建筑样式及材质、形成时间、利用时间等基本情况;遗址本体的历史由来、使用状况、保存状况、损毁原因;遗址使用的环境状况等信息资料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还要采取摄制场景、环境照片、录像等工作。
主持人:介绍一下我省关于这次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各级组织机构和职责情况?
龚强华:这次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作为全省党史工作部门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根据统一部署、分级负责、上下共同参与的原则确定普查的组织方式。为加强对这次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了以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李春明为组长的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这为顺利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党史研究室,具体职责是:1.对各地党史部门的普查工作进行组织动员、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2.审定、汇总各地党史部门的普查结果,填写普查统计表并形成普查报告,编制全省革命遗址总目录;3.组织编纂《湖北省革命遗址纵览》(暂定名);4.对我省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各地党史研究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具体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负责革命遗址普查的具体科室及人员。
主持人:这次普查工作量十分巨大,有可能涉及交通费、打印费、洗印费、光盘刻录费、相机购买费等,关于开展这次革命遗址普查工作方面的经费有什么规定?
龚强华:
关于开展这次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经费问题,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10]7号)文件,希望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经费和成果出版经费足额拨付,落实到位。
各级党史部门要及时向本地党委领导汇报中央党史研究室和中共湖北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支持,落实普查工作专项经费。
主持人:一旦我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完成后,省委党史研究室考虑过对普查形成的成果是否进行展示?
龚强华:按中央党史研究室部署,于2011年1月至5月,编辑出版《全国革命遗址普查成果丛书--湖北省革命遗址纵览》(暂定名),向建党90周年献礼。丛书内容包括:省革命遗址普查报告;省革命遗址统计表;省内每个遗址的地址、历史背景(500字左右)和最具代表性的图片(1-2幅)。
此外,我们也考虑把湖北革命遗址普查成果以网络展示的形式,撷取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内容向网民公开。
对于这次普查的成果,我们整理分析完成后,考虑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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