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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史志研究中心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 2024-02-27 来源:

  2月23日,荆州市史志研究中心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传达学习《条例》全文,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以及新华社、《人民日报》关于《条例》印发的消息、社论等。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就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进行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要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颁布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制度保证,进一步明确了党史部门的工作职责。史志干部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要深学细悟夯实理论功底,实干促学主动担当作为。

  市史志研究中心主任王刚强调,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要树立正确的党史观,积极开展党史征集和研究工作,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要用好用活荆州本地红色资源,使之成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活教材、教育人激励人塑造人的大学校。

  (荆州市史志研究中心 蔡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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