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湖北党史 >  天门市

天门市委党史研究中心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 2024-04-01 来源:

  3月26日,天门市委党史研究中心组织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集中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传达学习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何光耀在全省党史和文献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省委党史研究室2024年工作要点等内容。

  会议认为,《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党史学习教育作出全面规范的要求,是新时代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贯彻落实《条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党史部门更是责无旁贷、重任在肩,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服务市委工作大局、聚焦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党员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条例》,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结合党史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全力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二是广泛开展宣传,通过网络新媒体、大厅显示屏将《条例》宣传好、解读好,结合一下三民、社区大党委、党史宣讲“七进”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要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党史部门“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抓好《中国共产党天门历史》《中国共产党天门市组织史资料》《天门市委工作纪事》等党史资料的编撰工作,为全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生动教材。

  (天门市委党史研究中心 陈毕军)

Copyright @2014-2024 www.hbds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技术支持:荆楚网 鄂ICP备18025488号-1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