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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宜城市组织史资料》(第七卷)编纂工作动员部署会

发布日期: 2025-04-01 来源:

  3月28日,宜城市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宜城市组织史资料》(第七卷)编纂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全市组织史资料第七卷编纂工作。会议由市委办常务副主任屈广华主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海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组织史资料是党的“家谱”“家史”,关系到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系统总结、准确记录组织史资料,有利于全面总结党的组织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对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宜城市组织史第七卷将全面、系统收录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宜城市地方党委、政权、军事、政协、群众团体五大系统,及宜城地域内副科(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市属企业及部分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演变沿革及领导人名录。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秉持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精品意识高质量完成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一是要精准掌握编纂内容,严格按照组织史资料收编的时限、范围、内容等要求,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贯彻“广征、核准、精编、严审”的方针,全面掌握事业发展、人事变迁、机构沿革等情况,秉持科学严谨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高标准完成编纂任务。二是要明确把握编纂原则,编纂组织史资料必须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遵守原则要求,确保编纂方向不偏不倚,要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为遵循,对于涉及政治性、政策性、机密性的内容,要科学把握,审慎处理。三是要有力保障编纂质量,各地各单位要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全程督导,统筹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组织史资料初编供稿工作。组织史资料的编纂报送情况,将作为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重要参考,纳入年度党建考核。
  会上,市史志研究中心相关业务同志围绕组织史资料的基本体例、编写规范、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题培训,并为各单位发放《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宜城市组织史资料》(第六卷)、《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宜城市组织史资料(第七卷)编纂工作指南》,以供撰稿参考。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人武部,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分管领导和编纂业务骨干,以及市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专班办公室全体成员共计210余人参加会议。
  (宜城市史志研究中心 王珂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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