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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 2024-02-27 来源:

  中共中央发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后,宜昌市史志研究中心迅速响应,积极行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一是全方位宣传,营造氛围。将《条例》全文、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等内容分别迅速转发至单位微信工作群和全市史志QQ工作群,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同时将《条例》及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等内容转发到“史志宜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广泛宣传。市史志研究中心根据《条例》,制作宣传标语,在机关、宜昌史志馆显示屏持续宣传,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是专题学习研讨,学深悟透。市史志研究中心制定专题学习《条例》方案,分两次进行专题学习研讨。2月23日,原文学习《条例》及相关宣传阐释文章。2月26日,集中开展专题交流研讨,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如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认真思考,积极发言,谈学习体会、提工作建议。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颁布,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对党史部门既是一个机遇,又是一个挑战,对党史部门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要深刻领会、悟深悟透,落实工作要求,以务实的举措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推动党史部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把握机遇,建功新时代。市史志研究中心将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主动作为,承担起党史部门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中的任务,落实好工作要求,体现政治担当、职能担当、专业担当和作风担当;创新理念,改进方法,突出政治性、开放性、社会性、时代性、系统性,把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两大重点,深入开展党史“七进”活动,推动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深耕专业,扎实做好资料征编、正史编纂、专题研究等工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丰厚的资源和优质服务,持续打造“宜昌史志馆、史志宜昌微信公众号、党史精品课程”三大平台,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广,树立专业权威;协调好各级机构,统筹好各方资源,整合好全市红色资源,调动社会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

  (宜昌市史志研究中心 周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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