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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史志研究中心组织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 2024-04-01 来源:

  3月28日,宜都市档案馆(史志研究中心)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组织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馆党总支书记、馆长(主任)罗冬主持。

  罗冬从条例出台背景和意义、条例框架和内容、具体工作体会等方面对《条例》作专题宣讲,并原文领学《条例》全文。与会同志开展交流,一致认为《条例》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党内法规,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一是要带头学习好。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原文原句、逐章逐条学,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二是要宣传教育好。要做好《条例》相关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宜都档案”微信公众号和机关文化墙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三是要转化利用好。要抓住《条例》印发实施机遇,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党史资料征集、党史研究、文献编撰、宣传教育等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推动党史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后,市史志研究中心还开展“重走幸福渠、再忆奋斗史”党性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聂家河镇重走幸福渠,参观冀南支队红色教育基地,瞻仰李凤昆、张力华夫妇墓,聆听李凤昆老书记当年决策修建幸福渠的故事,回顾前辈们战天斗地、筚路蓝缕的修渠历程,领悟“不畏艰险、敢为人先、勇于牺牲、无私奉献”的幸福渠精神。

  (宜都市史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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