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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 2018-05-29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1.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鄢畈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周细萍等人违规套取教育扶贫资金等问题。 2015年11月,周细萍明知自己家庭不符合申请高中助学金条件,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国兴违规为其出具虚假家庭贫困证明。2017年12月,黄国兴、周细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助学金被责令退还。

  2.阳新县三溪镇黄冲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开松等人违规套取、挪用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 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黄冲村挪用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支付该村欠款、公款招待、公款送礼等支出。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开松,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陈海洋,村委会副主任陈洪玉,村委会报账员陈壮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月,黄开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2月,陈海洋、陈洪玉、陈壮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黄开松、陈海洋、陈洪玉、陈壮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3.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镇樟铺村副主任柯平在低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时任樟铺村副主任柯平分管民政工作,未及时将已去世低保保障人口按程序上报核减,致使该村4户低保人员去世后仍领取低保金。2018年4月,柯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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