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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有序推进

发布日期: 2019-11-13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寿江、通讯员赵小灿、连子康)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意见》。11月11日,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创造性举措,湖北成为继浙江之后第二个发文部署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省份。

  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要求大力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并确定到2022年全国建设1000个国土综合整治示范村镇。我省在借鉴浙江“千万工程”基础上,于2018年6月在仙桃、潜江、嘉鱼等地启动试点,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意见。

  整治行动以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生态保护修复为核心,对乡村进行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重点推进7个方面任务:乡村国土空间治理;农用地综合整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整治;乡村国土美化绿化;整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农村自然资源资产评价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实施系列工程,建设一批国土综合整治示范村镇,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解决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四化”问题。多项支持政策同步推出。

  目前,相关配套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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