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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实施公积金新政 职工提取公积金不再需单位证明

发布日期: 2019-12-25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朱泽)记者昨从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2月30日起,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两项业务,手续更加简便,不再需单位证明。

  根据新规,提取、委托扣划还贷授权等业务,办理起来将更加便捷。首先,职工可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受托银行网点或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一站式”办理。但是,按提取政策规定需由公积金中心审批的提取业务,在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审核及转账手续。

  更值得一提的是,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无需提供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职工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及相关提取证明资料即可办理。

  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业务时,《委托扣划还贷申请表》同样无需由单位盖章并核验职工账户信息,职工填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职工也可注册登录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助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授权变更、授权终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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