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15号)精神,按照省委党史研究室、省人社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26号)明确的推荐条件、范围、名额和程序,经各市(州)、县(市区)人社局和党史部门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推荐黄冈市史志研究中心为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先进集体、恩施州鹤峰县档案馆(史志研究中心)总编审李悟珍同志为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委党史研究室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27-87233359(室机关纪委)
027-87232037(人事处) 87237289(传真)
来信请寄:武汉市水果湖省委大院省委党史研究室人事处,
邮编:430070
附:1.黄冈市史志研究中心主要先进事迹
2.恩施州鹤峰县档案馆李悟珍同志主要先进事迹
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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