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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立”与“破”

发布日期: 2019-03-20 来源:

杨 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坚持以立为本、立破并举,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立”与“破”是社会实践主体围绕特定的目标,采用一定的形式和手段建构或解构某种事物的有意识的社会行为。“立”是对事物进行维护、巩固和发展,“破”是对事物进行否定、批判和推动向其对立面转化。在当代中国意识形态领域呈现多元化格局、国际上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在意识形态上冲突仍然存在的情况下,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需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立”与“破”。

做好“立”与“破”需遵循的主要原则

  围绕树立和坚定“四个自信”做好“立”与“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实践探索中取得的成果,已被实践证明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发展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已经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国人民美好生活愿景的实现紧密相连,也关系着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和未来。所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奋力写好的“大文章”。只有认识上的清醒,才会有行动上的坚定。写好这篇大文章,客观上要求在全社会凝聚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肯定性、认同性共识,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信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四个自信”代表着对当代中国历史、现实和未来的理性认识与科学态度,凝结了中华民族根本利益要求和未来愿景,既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传教育追求的目标。因此,抓住树立和坚定“四个自信”这个关键,就能把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总方向,对标是否有利于树立和坚定“四个自信”,明确“立什么”“破什么”“如何立”“如何破”。
  从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结合上做好“立”与“破”。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关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道路、方向、目标和实现路径等的系统理论体系。它能否实现导向、辩护、动员、约束等一系列功能,展现凝聚力和引领力,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它最终要受到现实社会生活这个“社会存在”的影响,需要现实社会生活对其观点主张的确证和支撑;作为“阶级社会的维护意识”,其思想内容要科学反映客观规律、代表中华民族利益,尤其对“为什么要确立‘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给中华民族带来什么”等重大问题作出科学阐释,对当代中国发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作出合理解释;作为一种思想文化力量,其话语方式和表现形式必须借助多种文化形式,适应人民群众的心理情感和认知习惯。也就是说,社会现实和实践、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和形式,都是影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功能发挥和地位巩固的重要因素。因此,要从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结合上做好意识形态领域的“立”与“破”,既要按照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突破利益固化的障碍,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越来越高的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奠定坚实的现实基础,更要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话语和表现形式上不断丰富、发展与创新,以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
  坚持以立为主、立破并举的原则做好 “立”与“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之所以要以立为主,是因为:从人类历史看,“我们依然处在马克思主义所指明的历史时代”,资本主义制度和意识形态凭借其经济优势和技术优势在世界范围内保持着强势,社会主义制度和意识形态作为新生事物还需要长时间的建设和培育;从我国国情看,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而意识形态领域不可避免带有大量“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战胜、取代“旧社会的痕迹”也需要持续的建设;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看,它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而丰富、发展和完善,始终保持对时代发展、实践推进和人民愿望的关注,才能够引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伟业的进程,引领人们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实现。

做好“立”与“破”应找准的着力点

  当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立”,主要是要做好以下方面:
  第一,立“论”。即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内容。具体而言,其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伟大的认识工具”揭示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及发展规律,引导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断深化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对外部世界形成合理的判断和解释,从而具有高度逻辑自洽性。其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开放性,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始终保持对时代要求和现实问题的敏锐性,始终保持对人类文明成果的吸收借鉴,不断以理论创新来回应时代之问、实践之问和人民之问,彰显内容的现实性。其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性,以此赋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价值立场,成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总的表达”,成为人类追求更好社会制度、构建和平公正新秩序美好愿望的中国方案,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人民性。其四,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丰富发展提供思想资源和话语资源。
  第二,立“言”。即不断创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中国共产党不断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合理因素,结合中华民族语言特点,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如“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中国梦”“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在新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要继续推进政治话语与学术话语的互动、官方话语与民间话语的融通,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既有学理支撑,又能为大众理解,为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提供条件。
  第三,立“势”。即通过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群众性实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向上的思想氛围。包括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提升媒体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能力,面向大众创新传播手段和方法,采用通俗易懂、轻松活泼的言说方式,综合运用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承载话语信息;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增大网络空间正能量信息的总量,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强化文学艺术的守正创新,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通过这些建设活动,打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强势地位。
  从“破”的角度来看,要针对当前树立和坚定“四个自信”面临的困扰,做到:
  第一,化解大众因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生的误判误读。现实中,人们往往根据可触及的现实生活来认识社会制度和道路、评判政策和理论。当前,由于一些与人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实践中也会衍生新问题,比如,部分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没有得到及时、充分的满足……对具体问题的抱怨、批评极容易转化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的误判误读。化解这些误判误读,要求在理论宣传中自觉回应大众的现实关切,坚持正面引导、解疑释惑,突出解决问题的过程性和国家发展向好向上的趋势性,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据,带给大众明确而积极的心理预期,引领大众以辩证态度看待社会现实。
  第二,破除错误思想思潮造成的理论迷雾。长期以来,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一些错误思潮通过各种显性或隐性的方式,否定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艰辛探索适合自己发展道路的历史,否定当代中国现实政治制度,否定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否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些错误思想思潮,已经对大众思想和学科专业研究产生负面影响,是凝聚共识的重大障碍,是破坏“四个自信”的“观念力量”,必须对其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这包括开展对错误思想思潮的深入研究,把握其思想实质和政治危害,廓清理论迷雾;开展面向大众的宣传教育,把握时机力度,批判谬误,张扬真理,让是非曲直在思想交锋中越辩越明。
  第三,破解国际舆论中的攻击抹黑。在我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互联网发展带来国内外信息互通共振的条件下,国际舆论中关于我国的“话语”“视角”“观点”等都会反馈到国内。当前,西方意识形态在国际舆论空间中仍保持话语强势,西方媒体不断制造负面信息抹黑中国,以错误舆论导向影响国内大众认识中国、认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因此,适应中国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步伐的需要,要在传播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不断创新,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国际传播能力,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及时破解各种攻击抹黑言行,从而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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