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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武汉红色遗存 建设“长江文明之心”

发布日期: 2019-01-28 来源:

孙 勐

  2017年12 月,中共武汉市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以长江文明之心为重点,提升建设‘历史之城’,致力建设世界级历史人文集聚展示区”。这为武汉发掘、保护和利用武汉丰厚的红色文化资源提供了历史契机。武汉市拥有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特别是在“长江文明之心”区域内,红色遗存数量多、分布密集且在党史上都拥有重要地位,在历史研究、宣传教育、人文展示等领域极富价值。要高水平打造“长江文明之心”,建设“历史之城”,武汉红色文化遗存是不可忽视的重要资源和重要载体。
  一、“长江文明之心”区域红色遗存在武汉历史人文形象塑造工作中的重大价值
  武汉市红色文化资源丰富,据有关普查统计,有58 处红色遗存聚集在“长江文明之心”建设的核心区域及附近(包括现存旧址43 处,遗址遗迹15 处)。这些红色遗存对建设“历史之城”、塑造城市历史人文形象具有重大价值。
  第一,红色遗存充分反映出武汉在党领导中国革命历程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武汉是最早成立中共早期组织的城市之一,是大革命时期党中央所在地,是党的五大、“八七”会议召开地,也是第二次国共合作中心、中共中央长江局所在地和新四军诞生地。武汉的红色遗存中,中共中央机关旧址、“八七”会议旧址、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毛泽东故居等被较好地保存下来,这些遗存与党史早中期一系列重大事件紧密对应,充分彰显出武汉在党领导中国革命历程中的重要地位。
  第二,红色遗存充分展现出武汉城市文脉和“历史之城”内涵。大革命时期,国民政府和中共中央相继迁汉,武汉成为全国革命的中心;抗战初期南京沦陷后,武汉曾是战时首都和全国抗战中心,国内外瞩目的焦点。而红色遗存则是上述光荣、厚重历史的直接展现。如江汉关“一·三”惨案发生地,是收回汉口英租界反帝斗争的标志;八路军驻汉办事处、新四军军部,是国共第二次合作共御外侮的见证;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旧址,是武汉成为全国抗战文化中心的象征;苏联空军援华志愿队烈士墓,则是中苏、中俄传统友谊的写照。武汉的城市文脉与历史文化内涵,能在这些遗存中得到充分体现。
  第三,红色遗存是传承红色基因,助推武汉红色引擎工程实施不可或缺的依托。实施红色引擎工程,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立足繁荣红色文化真抓实干。武汉红色文化资源优势显著,特别是在“长江文明之心”区域及周围,红色遗存基础条件大多较好且集中,交通方便。依托红色遗存,相关的教育宣传工作就有条件做到书本理论与历史史实生动结合。现有红色旧址、遗址若能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可对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爱国、爱党宣传教育,讲活武汉红色故事,传播武汉好声音。
  第四,红色遗存作为武汉市重要人文旅游资源,能进一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每一个红色旅游景点都是一个常学常新的生动课堂,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红色旅游事业作出的重要指示。对“长江文明之心”区域内外的红色遗存采取得当的保护利用措施,打造武汉红色旅游亮点品牌,开发旅游新产品,并带动休闲、文化创意等相关产业,实现多业态联动,不仅能有效提升武汉旅游产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吸引力,还可以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长江文明之心”区域红色遗存保护利用的现状
  近年来,武汉依托现有红色遗存,特别是“长江文明之心”区域内的红色旧址遗址,建立了一批新的展室展馆,并对已有的纪念馆、博物馆进行修葺完善。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等,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很好、展览陈列丰富、社会知名度较高,在人文展示、宣传教育、旅游拓展等领域都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目前在红色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上,依然存在一些隐忧:
  第一,遗存寻访认定工作在某些环节存在缓慢、不畅、耗时等问题。由于大革命时期中共中央曾在汉驻留,现存的部分旧址是当时中央直属部门机构驻地。这种旧址所涉层级较高,必须获得上级权威部门认定。由于种种原因,在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时,存在信息交流不畅、回应缓慢、等待时间长等问题,导致保护利用工作不能及时跟进。如江岸区党史部门正在进行汉口中共中央组织部旧址保护利用工作,虽资料取证、专家论证工作得到市委党史研究室的认可,但仍在等待中组部及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的权威认定,进度较慢。
  第二,部分红色遗存权属复杂。“长江文明之心”区域和附近现存的红色革命旧址,其中大部分建筑物和所在土地分属市、区文化、民政、教育、工会等不同部门及解放军、武警管辖。还有一些因历史原因,现依然用作民宅或经营性房产,存在破坏性装修、改建等不良情况。如国民政府军委会政治部第三厅旧址属于武汉第十四中学,汉口中共中央领导人住地旧址为民宅。党史、文保、旅游等部门要与众多单位、商户、个人为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进行沟通协调,显然存在困难。也正因为这一点,多年来对武汉市红色遗存进行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利用的“三统一”构想,一直停留在设计和研讨层面。
  第三,红色遗存保护利用工作亟待顶层设计和统筹安排。武汉市目前没有一个权威的、能全面担负起红色遗存寻访认定、保护维修、开发利用、宣传推广工作的领导机构。现在各单位各行其政,横向纵向的协调沟通不顺。如党史部门对一处红色遗址进行认定后,文保部门要将该遗址列入文物保护目录才能使其得到有效保护,而这个环节经常存在衔接问题。城市规划部门与区、街(乡)政府在旧城改造过程中缺乏与党史、文保部门沟通认证的法定程序和环节,导致一些尚未列入文保单位的红色遗存遭到毁损或面临被迅速拆除的险境,单靠没有行政强制力的党史部门奔走呼吁, 在有效抢救、保护红色遗存上确实存在比较大的困难。
  第四,配套法规和政策没有完全跟上红色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存在一些“空白”。2017 年出台的《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明确提出应当加强革命旧址、革命遗迹、革命史料的保护,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修缮、维护和利用机制。但在对市中心城区内红色遗存的保护方面,还没有专门的政策、法规出台,一些工作受到既有法规政策的制约,无法被各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提上议事日程。如汉冶萍工会成立大会遗址和原中共汉阳县委机关遗址,可以原地复建或立纪念牌进行标识,但两处遗址都位于“长江文明之心”核心区域南岸嘴,现为生态保护区。在没有相关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政策支持的情况下,想在原址上恢复或树立纪念牌几无可能。
  三、“长江文明之心”区域红色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的路径创新
  加强“长江文明之心”区域内红色遗存保护利用工作,是助推武汉市“长江文明之心”建设,打造历史之城、人文之城的题中之义。笔者认为,具体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第一,在红色遗址旧址寻访认定工作上加大力度,寻求突破。一方面,文献史料档案收集整理、寻访查勘工作要常抓不懈,党史、文保等部门还要在2010 年全市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基础上,争取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在已被拆除的重要红色遗址所在街区或所在建筑上挂出纪念铭牌,铭刻红色记忆。如武昌抚院街(今民主路)97 号中共武汉早期组织诞生地遗址、多公祠5 号共产党武汉支部机关遗址、利群书社遗址、武昌啸楼巷中共中央和湖北省委机关遗址、中央军委特务工作处遗址、中共中央暂留武汉交通处遗址等等;另一方面,加强与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权威部门的联络沟通,尽快将汉口中共中央组织部旧址等高级别红色旧址认定列入工作日程,形成协作计划和具体时间表,尽早拿到权威认证,在此基础上再加大推动将这些红色遗存列入对应级别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的工作力度,从而为修复利用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探索成立权威的、专门的保护利用红色遗存的组织机构。建议武汉组建红色遗存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文教卫工作的市委常委和分管副市长分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邀请党史党建、文物保护、文化旅游、规划建设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小组的各项工作,负责加强对武汉市辖区内所有红色遗存的寻访认定、保护维修,负责红色景点规划设计、开发利用、宣传推广等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并负责对跨区域、跨部门的红色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进行沟通,逐步改变现存红色遗存保护利用“婆家”众多、权属复杂的状况。领导小组要会同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制定高标准的保护利用规划,并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总体规划的设计目标、思路和布局积极作为,部署开展工作。
  第三,形成有利于开展保护利用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可利用地方立法权下放的有利条件,由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就红色旧址遗址的保护利用制定地方性法规,明确保护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以及相关权责划分,为今后各方面工作的推进提供法律法规支撑,使随意破坏、拆除红色遗存的行为承担违法后果。呼吁领导层为武汉市红色遗存保护利用工作予以政策支持,向有客观条件进行修复或复建的红色遗址工作“开绿灯”,并将红色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各区工作绩效考核,从保护现状、利用程度、社会宣传、支持党建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形成打分机制,作为年终考评的“必考项目”。市委、区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党校可将重要红色遗存建设作为党员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校教学基地。可以用重大党史事件、革命先烈姓名来命名一些街道、学校、广场、公共建筑及公交站、地铁站(或公交、地铁线路名称)。要以政策为导向,促使各区、各部门切实重视对红色遗址的保护利用,遏制因经济发展导致对红色遗存的“快拆”冲动,将工作落实到每件事、每个人。
  第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多种方式动员各社会群体参与红色遗存保护利用。可参考今年广东省提出的连续五年统筹安排85亿元,同时引导发动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助力实施省内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行动计划的方案,结合具体实际,采取财政拨款、集体筹集、社会各界捐赠、企业支持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社会民众支持、参与红色革命遗存保护和维修行动,对以个体力量做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工作的单位、商户、住户等,给予补助或奖励。同时积极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引入在文化创意经营上有一定经验的商户、企业等,依托红色遗存资源,将红色文化旅游产业打造好,形成商业主体、消费者、政府三方共同获益的局面,形成保护—开发—利用—保护的良性循环。
  第五,依托红色资源,开辟不同主题的红色旅游线路,充分展示武汉历史底蕴与革命文化特色。可以利用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在汉召开的契机,修缮恢复武昌区乾福巷中共中央军委办事处旧址、武昌崇福山街贺龙第20 军(南昌起义军主力)军部旧址,将这两处红色旅游点与武昌的独立团烈士陵园、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旧址以及汉口的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八七会议会址纪念馆、八路军武汉办事处旧址纪念馆、汉口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串联起来,形成完整的“建军策源”红色旅游线路,向世界各国军人运动员和来宾展示武汉对人民军队创建发展的重大历史贡献。条件成熟后再陆续开辟红色经典、红色宝藏、红色英烈、伟人足迹、革命烽火等系列红色旅游线路,迅速提升红色旅游服务在旅游服务业发展中的比重。
  (作者单位:中共武汉市委党史研究室,摘自《党史天地》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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