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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讲述我国宪法建设的历史经验

发布日期: 2018-02-27 来源:

  敬重宪法、注重法律、严纪律、讲规矩,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具有法学博士背景的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对宪法高度重视,他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我们党向来重视宪法建设。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后,在推进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高度重视宪法和法制建设。”早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有许多关于“宪政”的讨论和论述。1940年,他在由延安各界代表人物参加的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专门作了一篇题为“新民主主义的宪政”的演说。他指出,现在中国共产党主张的既不是欧美式的宪政,“也还不是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他强调,“现在,我们中国需要的民主政治,既非旧式的民主,又还非社会主义的民主,而是合乎现在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目前准备实行的宪政,应该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他从不迷信国外的制度和法律,即便谈“宪政”,他也是强调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实际出发搞“新民主主义的宪政”。邓小平同志为我国宪法创立与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他逐字逐句审改“五四宪法”。他建议把“全体人民”改写为“全体公民”;他坚持“自治权”须受宪法、法律约束,法无授权不得行;他主张“紧急情况下的临时拘留”要注意“保障人权”;他认为要提醒国家工作人员注意,如果侵害公民权利,公民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他指出要区分“单位犯罪”和 “个人犯罪”;他认为被告的辩护权是一项庄严的权利,他说:“写‘有权获得辩护’比较庄严些”,针对建国初期律师人少难找的问题,他说:“找律师找不到,但可以自己辩护,也可以找别人替他辩护,也可以让法院找人给他帮忙,不一定非找律师。”在邓小平等同志的辛勤工作下,“五四宪法”成为我国第一部好宪法。
  我国宪法建设与发展的经验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宝贵财富。习近平指出:“回顾我们党领导的宪法建设史,可以得出这样几点结论。一是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二是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三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四是我们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因而能革,天道乃得。”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优秀品格,与时俱进也是我国宪法始终拥有强大生命力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指出:“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来源:中国干部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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