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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历史演进和生命力

发布日期: 2017-08-29 来源:

齐小林

  诞生于革命年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党为人民军队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统一革命纪律。这一简单务实的规定为党塑造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作出了重大贡献,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
  把党的部队建成一支什么样的军队成为革命时期党需要重点考虑的大问题。1927年9月29日,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在江西永新县三湾村进行改编,针对部分官兵破坏群众利益的行为,毛泽东宣布行军纪律:“说话要和气,买卖要公平,不拿群众一个红薯。”10月23日,在向井冈山前进途中,毛泽东又强调了三项纪律:“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打土豪款子要归公;第三、不拿群众一个红薯。”这是人民军队发展史上最早的三项纪律。
  1928年1月4日,工农革命军攻占遂川县城,在部队发动群众的过程中违反群众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毛泽东又宣布了六项注意:“第一、上门板;第二、捆铺草;第三、说话要和气;第四、买卖公平;第五、不拉夫;第六、不打人,不骂人。”1928年3月,在工农红军南下湘南的过程中,毛泽东将此前的三项纪律和六项注意合并,正式定为“三条纪律六项注意”予以颁布。三条纪律是:“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第三、打土豪要归公。”六项注意是:“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此后,毛泽东、朱德在赣南、闽西开辟根据地期间,对六项注意做了修改,加上“不得胡乱屙屎;不搜敌兵腰包”两项。至此,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从条款上被完整提出来了。
  抗日战争胜利后,各解放区的人民军队从本区实际情况出发,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内容作了不同的规定。随着解放战争进入到战略反攻阶段,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加强部队的正规化建设,同时考虑到各路野战军在同一战区作战,需要同一纪律规范部队的行为,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布《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三大纪律如下: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如下:一、说话要和气;二、买卖公平;三、借东西要还;四、损坏东西要赔;五、不打人骂人,六、不损坏庄稼;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从此,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但从形式上,而且从内容上被固定下来,全军有了统一的革命纪律。
  语言形象生动,规定具体细致,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重要特征。因此,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能够被每一个革命军人理解、接受,并自觉的贯彻执行,塑造了人民军队优良的作风和传统。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多次提出要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军队、教育干部、教育党员和人民。后来,党的主要领导人都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出了高度评价。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那么几条,很容易记,更容易执行。”这说明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生命力,为我们健全党的纪律提供了宝贵经验。
  (摘自《光明日报》2016年05月08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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