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哲夫
1949年5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武汉,推翻了国民党在武汉的统治,摧毁了旧政权,当月,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成立。6月派出接管工作组对武汉三镇原区公所进行接管。江岸区的人民政权,就是在接管国民党汉口特别市政府所辖的第六、七、八、九区(即中山、大智、汉景、和平四区)公所的基础上,经过调整、合并,于1950年7月建立的,当时称武汉市第四区人民政府,1952年7月改称江岸区人民政府。
随着“镇反”、“三反五反”、“抗美援朝”等运动的开展和社会改革的深入,以及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及街道等政权组织系统在1955年底前相继完善。在这期间,召开了江岸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成立了协商委员会,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
1955年2月,江岸区第一届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根据宪法规定,首次选举产生了区人民委员会、正副区长、法院院长。至此,江岸区人民政权组织机构建设基本完善。
一、接管旧区公所
解放前夕,国民党汉口特别市政府下辖14个行政区,其中第六、七、八、九四个区公所下设46保,698甲,有居民20452户,99128人。辖区面积约4.59平方公里。
1949年5月16日武汉解放,6月2日武汉市军管会派出工作组进驻旧区公所,进行接管和清理工作,解散原有机关组织,建立新的人民政权机构。6月1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明令废除保甲制度。接管工作第一步是了解情况,第二步是接管档案、物资,第三步是处理旧职人员由接到管。
四个工作组在第六、七、八、九四个旧区公所共接收各种档案215宗和少数银元、镍币、金圆券及办公、生活用具等多件。四个区公所的83名旧职人员中,集中受训的25人,遣散回家52人,继续留用的6人。
接管后工作组主要抓了四项工作:
一是对旧保甲人员的留用与管理,给他们布置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汇报;
二是清理户口,建立居民小组,通过调查街道里巷门牌,清理户口,并按照街道里巷的自然情况,以28户至35户划为一个居民小组,选出居民小组组长;
三是进行社会调查,弄清本辖区内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状况;
四是宣传教育群众,安定人心,进行社会救济,民事调解等。
1949年8月底结束军事管制,接管工作交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到1950年1月,接管工作全部完成。
1950年1月3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命令,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对武汉三镇本市所辖区域重新划分,将汉口原14个区并为10个区,其中市区7个。因此原第六、七两个区和第八、九两区分别并为新建的第五、第六两区,仍设区公所,负责各该区行政,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
二、建立区人民政府
1950年7月21日,中共武汉市委发出《关于调整组织机构与改善工作方法的决定》,指出:“在武汉这样的大城市(120万人),区级组织是重要的,一年来的经验证明,没有区级组织很不方便。为了便于工作的深入与贯彻,特决定建立党区委、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等组织机构。”同月,第五、六两区合并为第四区,任命毕健勇为第四区副主席,负责进行区人民政府的筹建工作。
1950年12月9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出[1950]市民字1312号公告,撤销原各区区公所,成立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为一级政权机关。武汉市第四区人民政府始告正式成立。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府建立了工作机构,计有秘书、民政、工商劳动、文教、卫生等1室4科,有工作人员105人。
1952年7月,为改善和加强城市管理,市政府再次调整城区行政区划,撤销了第五区,将其部分辖区划入第四区,并根据以地域命名的习惯,第四区改称江岸区。8月,任命丁连三为江岸区人民政府第一任区长。随着区政府工作范围的扩大,工作机构增加到1室7科,共有工作人员117人。这时全区有居民53933户,241222人,区域面积已扩大为8.36平方公里。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颂布。1955年2月,江岸区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会议根据“组织法”规定,将江岸区人民政府改为江岸区人民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9人,正、副区长5人,苏启德为第一位选举产生的区长。区人委工作机构增至19个,共有工作人员194人。全区有居民56859户,275066人。
三、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省、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要求召开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发扬民主,加强人民政权建设。
1951年5月至1954年7月,江岸区共召开了两届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为区政府协商机构,代行区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会议的召开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政权的一个具体步骤。
区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1年5月4日至6日召开的,出席会议代表200人。他们代表着中共及民革、民盟、民建、农工等民主党派、宗教和工、青、妇群众团体等19个方面。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半年来工作报告及镇压反革命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协商委员会委员29人,正、副主席5人。
区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3年2月26日至28日召开的,出席会议代表251人。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一年来工作报告和宣传贯彻婚姻法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协商委员35人,正、副主席4人。两届协商委员会的正、副主席均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民主党派领导人担任。
1954年7月,江岸区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协商委员会即完成历史使命,停止了活动。协商委员会成立四年时间,在中共江岸区委的领导下,团结全区各界人民,协助政府开展各项政治运动、社会改革和组织生产、建设,以及各界人士学习,加强思想建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江岸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55年5月16日至18日召开,出席大会委员53人,列席23人。会议选举产生正、副主席4人,秘书长1人,常务委员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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