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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第一个“都江堰”工程的酝酿与决策

发布日期: 2017-03-14 来源:

  
  甘行洪

  世界闻名的荆江分洪工程,是共和国第一个伟大的“都江堰”工程。1954年的分洪实践证明,它不仅缓解了荆江两岸汛期严峻的防洪形势,而且保证了湖北、湖南两省广袤平原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束了荆江河段平均每三年溃口一次的历史。然而,建国初期,党中央、国务院对荆江分洪工程建设的酝酿和决策过程却鲜为人知。为此,笔者专程赴湖北省有门关单位查阅了大量的历史资料。现将资料记载的党中央、国务院对荆江分洪工程的酝酿和决策过程撰成此文,以飨读者。
  新中国刚成立,党和国家领导人就非常关注荆江的防洪,把荆江治水置于长江防洪体系建设的首位。1949年11月,政务院召开解放区水利联席会议。周恩来总理在讲话中指出:“在草创国家的蓝图中,治水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内容。”1950年8月24日,事隔不到一年时间,周恩来总理在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代表会上的讲话中又指出:“在国家建设计划中,我们首先要做几件工作。第一兴修水利,我们不能只求治标,一定要治本,要把几条河流如淮河、汉水、黄河、长江治理好。”为了吸取历史的教训,兼顾湖南、湖北和两湖平原的利益,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提出了“湘鄂并重,江湖两利”的荆江治水方针,从此,荆江治水开始了历史性的转变。与此同时,水利专家还提出了不少方案和建议。长江水利委员会认为采取调控荆江超额洪水的措施为妥当,只是,由北岸分洪困难大,不可轻易尝试,而在南岸开辟分洪区比较切合实际。因此,按照两害取其轻和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最后拟定在荆江南岸实施有计划地分洪。
  1950年8月,长江水利委员会提出《荆江分洪初步意见》,并列入五年工作计划大纲和1951年水利计划概要。《荆江分洪初步意见》提出:“在长江上游尚未兴建大型水库和举办水土保持工程,洪水、泥沙无法控制的条件下,在枝江以下分洪旁泄,是可以实行的较为妥善的方案。”“要在荆江实施有计划地分洪,以由南岸分泄为宜。”“划定长江右堤以西,虎渡河以东,安乡河以北的范围为分洪区。”不久,中南军政委员会召开荆江防洪安全会议,在认同长江水利委员会荆江防洪初步意见的同时,同意利用太平口虎渡河以东、荆江大堤以西和藕池口以北地区为荆江分洪区,作为确保荆江安全的治标办法之一。随后,长江水利委员会将《荆江分洪初步意见》呈报国家水利部。国家水利部立即核审同意了《荆江分洪初步意见》,并将《荆江分洪初步意见》呈报党中央和政务院。
  1950年10月1日,正当全国人民欢庆新中国第一个国庆节之际,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听取了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和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邓子恢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汇报。此前,毛泽东仔细阅读过《荆江分洪初步意见》,并派工作人员专程赴武汉找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林一山,询问荆江分洪工程能用多少年?当得到“可用40年至100年时间”的答复后,毛泽东说:“我只要20年就够了”。因此,毛泽东同意了《荆江分洪初步意见》。
  1951年1月,周恩来主持召开政务院第六十七次会议,听取水利部长傅作义关于1950年水利工作的总结和1951年水利工作的方针和任务的汇报。会议认为,荆江容量不能安全承泄川江最大洪水来量,应勘测研究分洪蓄洪方案。会议决定,长江近几年的治理应以荆江防洪工程为重点,推进荆江分洪工程准备工作。会后,水利部党组书记兼副部长李葆华持周恩来亲笔信赴武汉,会同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邓子恢协调湖北、湖南两省支持与配合的问题。首先,分别找湖南程潜和湖北的张难先谈话,初步取得了“两湖”的认识,然后,中南军政委员会召开湖南、湖北两省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荆江分洪工程协调会议,基本统一了思想。
  1951年3月,长江水利委员会拟定《荆江临时分洪计划》。《荆江临时分洪计划》初步确定了荆江分洪工程的设计标准、工程规模和工程运用等方面的问题。8月,长江水利委员会在对《荆江临时分洪计划》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出《荆江分洪工程计划》。《计划》确定的方针是“利用太平口虎渡河以东,长江南岸大堤(荆江右堤)以西,安乡河以北地区为荆江分洪区,在与荆江洲滩民垸配合运用和发挥荆江大堤的积极防洪作用下,拟定分洪区的效能可以应付1931年大洪水再度来临时,不致发生灾害”。《计划》以1931年8月5日至25日的洪峰流量为标准,拟定沙市水位44.00米为分洪水位,进洪闸最大泄洪流量8124立方米每秒,分洪区南部最高蓄洪水位40.95米,蓄洪总量55.75亿立方米。同时,《计划》对荆江分洪效益进行了评估。直接经济效益:配合荆江大堤保护长江北岸荆沔一带广大平原800万亩;每年28亿斤稻谷的生产获得保障。间接效益:由四口分泄入洞庭湖的洪水减少,减轻洞庭湖的负担;分洪区既因分洪落淤,地面逐渐填高,地力亦增肥沃,又因实施工程而改变排水系统,至少可增垦17万亩。同年9月,国家水利部核审并同意了《荆江分洪工程计划》。1992年4月,原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林一山撰写的《荆江分洪工程规划设计的主要思想》一文,对荆江分洪工程计划作了评价:“荆江分洪计划对于上游山谷拦洪计划来看,基本上是个治标的方案,但同蓄洪垦殖与荆江河槽治导计划联系起来看,则是标本兼治的方案。这是各个治荆方案中,局部损失最小的而最利于争取时间进行整体全盘研究工作的一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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