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崟
中共的组织体系演变和完善是党的建设工程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党的组织体系发展过程中,1927年党的五大前后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时段。这个时段党的组织体系从中央到地方都发生了一次大调整,基本上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组织体系,为党的组织建设和发展壮大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大以前中共组织体系的基本概况
中共的组织体系建设是从党的一大以后开始的,到中共五大以前,中共中央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地方组织机构的设置基本形成了体系。由于党在领导中国革命过程中其组织体系建设仍处于发展过程中,整个体系还不够完备和完善。
1925年1月召开的中共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中央领导机构是中共中央局、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为党的总书记。由于当时全国党员人数和党的组织不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组成人数也较少,中央领导机构只有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共中央局。
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工作机构,最初也不是很多,只有4个,它们是组织部、宣传部、工农部和《向导》周报编辑部。其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开始逐渐增设相关的工作机构。1925年5月增设出版部和妇女部,10月增设军事部、职工运动委员会、农民运动委员会。1926年1月设秘书部,2月增设军事委员会,10月增设妇女运动委员会。到1926年底,中央共有12个专门工作机构。陈独秀兼任组织部主任,1926年底周恩来任组织部秘书,协助陈独秀工作。彭述之任宣传部主任,蔡和森、瞿秋白为宣传部委员。张国焘任工农部主任,后兼任军事部主任,蔡和森负责主编《向导》周报,后兼任出版部主任。向警予担任妇女部主任,1925年10月去苏联后,由杨之华接任。王若飞为秘书部主任,项英任职工运动委员会负责人。彭述之负责农民运动委员会,1926年11月毛泽东担任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1926年12月,周恩来为军事委员会委员。
这个时期,党的地方组织体系比较复杂,机构名称也不够统一。四大召开后,直属中央领导的区执行委员会有三个,且名称各不相同,北京区执委是一个兼任型,称作中共北京区执行委员会兼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湖南区执委用的是简称,称作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而广东区执委用的则是省称,称作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直属中央领导的地方执行委员会,也有三个,它们都是用城市称谓,如中共上海地方执行委员会、中共武汉地方执行委员会、中共济南地方执行委员会。
为了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中共中央提出党的组织工作是“党指挥群众的枢纽,没有好的组织,便不能指挥广大的群众的运动”。强调“务使本党更加发展,征集更多的革命工人、农人和知识分子”,同时决定把“部委员会”作为一级组织,“从中央到区委或地委,从区委至地委或部委,从部委至支部干事会,以至组长会议,是党本身的一个系统”。
随着革命形势进一步发展,党中央首先是建立健全区级地方执行委员会,将上海、武汉、济南三个地方执行委员会逐步改建改组为区执行委员会。1925年8月21日,中央决议上海地执委改建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1926年5月,根据中央指示,武汉地方执行委员会改为中共湖北地方执行委员会,9月,中共湖北地方执行委员会改组为中共湖北区执行委员会。同年10月,在中共济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中共山东区执行委员会。北京、湘区执行委员会的称谓进行了更改。1925年10月,中共北京区执行委员会兼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改称为中共北方区执行委员会;11月,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改称中共湖南区执行委员会。同时还新成立了豫陕区、陕甘区和江西区执委。1925年10月,成立中共豫陕区执行委员会。1926年8月,鉴于河南形势发展需要,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共豫陕区执行委员会改称中共豫区执行委员会,集中领导河南的工作。1927年1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共陕甘区执行委员会和中共江西区执行委员会。到中共五大召开前,中央直辖的区执行委员会达9个。
另外,中央还有直辖地方执行委员会和支部、特别支部等,如中共重庆地方执行委员会、安徽地方执行委员会、北满地方执行委员会等;直属支部或特支有奉天特别支部、旅欧支部和福建莆田党团支部等。
各地区级以下党的组织体系大致相同,分地执委、部委或县委、支部或特支三个层次。只不过北方区、山东区、豫区等执委组织体系中地方执行委员会下属组织多称县委员会,而上海区、江西区、湖北区、广东区等执委中的地方执行委员会的下一级组织多称部委员会。区执委既可直辖地执委、部委或县委、支部或特支,同时各地方执行委员会管辖部委或县委、支部或特支。如北方区执行委员会直辖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南口地方执行委员会,安平县委、隆平县委和京绥铁路支部、石家庄特别支部等。湖北区执行委员会直辖汉口、武昌、汉阳等地方执行委员会,黄陂部委、汉川县部委、崇阳部委、当阳部委和孝感特支、应山县支部、罗田支部等。而汉口地方执行委员会下辖汉口、硚口、江岸、汉阳等部委,硚口部委员会辖泰安纱厂、申新纱厂、武汉烟厂总工会、硚口工人子弟学校等支部。
在党的五大前,中央领导机构是中共中央局、中央执行委员会,地方党的组织体系是区执行委员会、地方执行委员会、部(县)委员会、支(特支)部委员会,组织体系比较完整,但还不是十分统一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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