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倡廉守节
刘 淳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党的性质决定了这个政治团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任务就是要推翻压迫人民、剥削人民、贪赃枉法、腐败无能的反动政权。在建立政权以后,又自然会把纯洁组织、建设廉洁政府,同铲除腐败现象联系在一起。毛泽东曾多次这样教育党员:“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最可尊敬的。”从1920年8月武汉共产主义组成立那天起,“打倒贪官污吏”,就成为湖北共产党人的一句革命口号,而“廉洁奉公”就自然成为湖北共产党人的自觉行动。这种自觉行动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第一,严格自律。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共产主义。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指出:“我们的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全心全意地为党的利益和党的发展而奋斗,并且应该把党的、阶级的成功和胜利,看作自己的成功和胜利。”严格自律,就是为了党的宗旨和目标的实现,严格按党的规矩办事,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湖北的许多共产党员都是这样做的,特别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更是身先表率。
董必武是党内德高望重的“五老”之一,他的严格自律首先表现在对自己和亲属的高标准、严要求。1927年大革命高潮时期,董必武身居湖北党政重要领导岗位。一次,一位叫黄存瑞的亲戚听说他在省城做了大官,就从老家黄安赶到武汉,请他给安排一个工作。董必武对他讲:“你是一个很好的劳动力,适宜到农村种田,要我介绍工作,就介绍你回黄安去种田。”全国解放后,不少亲戚找董老安排工作或索取钱财,他都十分明确地告诉这些亲戚:“我们共产党人所领导的革命,和过去的改朝换代不同”,后来,董老干脆写了一封通函,打印出来,分别寄给家人和亲友,要他们各安其业,不要存非分之想。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董老也要求很严。刚解放时,就对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约法三章:(一)不许向地方要东西;(二)不许以他的名义在任何部门搞特殊化活动:(三)不许接受礼物。董老对亲戚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如此,对自己和子女更严。1965年,董老在广州,夫人何莲芝带着孩子到广州与他团聚,竟是自己掏钱买的硬席车票,1969年春,他将小儿子良翮和儿媳送到河北晋县农村当农民。后来,晋县的党组织准备提拔良翮当干部,董老得知后坚决不同意,认为良翮还要在基层继续锻炼。徐海东大将曾被毛泽东称为“工人阶级的一面旗帜”。他参加革命后,一家几十口人为革命牺牲,留下了一个女儿在湖北大悟县的穷乡村。新中国成立后,女儿来北京找到父亲,要求在北京安排一个工作。徐海东当然知道自己有这个能力。他为革命南征北战,6次负伤,全身留下17处伤痕,左腿为二级残废,曾被毛泽东誉为“一个对中国革命有大功的人”。他却居功不自傲,常常称自己是一个普通的“公民”。这次将女儿留在北京,组织上不会说什么的。将军却不这么想,他想的是不能用自己的地位去搞特殊,于是就劝女儿说:“你已经是有孩子的人,又没有文化,能在北京干什么呢?还是回去吧。”女儿听父亲的话回到家乡务农,以后几十年再没有提出工作的要求。将军因战争年代留下的伤病折磨,中央让他养病。1955年解放军授衔前,周恩来总理去看望他。他恳切地对总理说:“总理,我正有一件事向你汇报。我长期养病,为党工作太少,听说中央授我大将军衔,感到有愧,我请求中央能将我的军衔降低些。”授衔以后,将军感到不安,常常对儿子徐文伯说:“我是一个窑工,是党培养才有今天,今天所得到的一切,都是无数先烈和战友们用鲜血换来的,我们这些幸存者,千万不能忘记他们。”
湖北干部群众非常怀念的老省长张体学也有一个送亲弟弟回乡的故事。张省长有一个亲弟弟叫张体再,与省长失散20多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兄弟俩才见面。弟弟在武汉市一个工厂里当工人,工作也干得挺好。后来,城市精简,省长的弟弟属于精简政策的回乡人员范围。张省长把弟弟找来做思想工作。弟弟想不通,质问兄长:“厂里领导并不想下放我,你为什么一定要我下去?”“因为你是省长的弟弟。”“省长的弟弟昨了?”“吃苦的事,吃亏的事,就得带头。”张省长苦口婆心终于将弟弟说服。几天后,弟弟就回乡了。省长的弟弟就应该回乡,因为他是一个共产党的省长的弟弟,吃亏的事要带头,这就是共产党的道理。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没有哪一朝有过如此的“官”,只有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才能做得出来。
“一送红军下了山,秋雨绵绵秋风寒。”在革命战争年代,湖北有多少母亲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去参加了红军、新四军和解放军。湖北人民为中国革命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有236位将军来在湖北诞生的红三军团、红二军团、红四方面军、红二十五军、红二十八军、新四军第四支队和第一支队第一团、新四军第五师。将军们为革命东征西战,成为人民的有功之臣。革命胜利了,当年的泥腿子穿上了将军服,却没有改变一颗“人民公仆”的心。在这个将军群体中,有一位被称为“身居将军位,不改黎民风”的上将,他就是曾任第八兵团司令员兼政委和沈阳、济南、福州军区副司令员的王建安。王建安经常教育子女不能有“父贵子荣”的思想,从来不准家人坐他的汽车,不准爱人和孩子以工作之便去游山玩水。儿子请当中央军委顾问的父亲将自己调回北京,父亲严肃地说:“我没有这个权力。”他的部下都知道将军下部队有个“三不准”:不准前呼后拥;不准层层迎送;不准在生活上有特殊照顾。王司令员到连队事先不通知,到了吃饭时间就突然来到战士食堂端起大碗同战士们一起吃。像这样的湖北籍上将还可以列出大排名字——陈再道、王宏坤、贺炳炎······将军们以自己严格自律,立党为公的壮举为中国共产党的党旗增添了新的光辉。
著名革命烈士方志敏曾在《清贫》一文中写到:“矜持不苟,舍己为公,却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具备的美德”。正是共产党员具备了这种美德,中国共产党才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中国的革命才能不断取得胜利。
第二,不损公肥私。公款公物不能私用——这一条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并不简单。特别是当自己的母亲、妻儿去讨米要饭、奄奄待毙之时,也不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公款公物的分一毫,就更难能可贵。然而在湖北党的历史上,像这样的共产党员却不计其数。
1930年3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五纵队党代表何长工以鄂东南地区和红五纵队代表的身份,到上海参加在那里召开的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全国军事会议和湖北省的党代表会议,随身带着鄂东南地区上交中央的1000多两金条。一路上,何长工和随行的同志巧妙伪装,躲过敌人的搜查,将金条安全带到上海,交给中央。收款的同志一一称,发现金条的实际重量比应交的多了。中央有关领导找到何长工,将多余的金条交给他,建议他用这些钱去打通关系,把留在家乡的妻儿接到上海,由组织负责安排。原来,何长工自1927年参加秋收起义上井冈山后即转战各地,妻子和孩子还留在国民党控制的湖南乡下,处境十分危险。对于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关心,何长工十分感激,但却一口回绝,说:“公款不能私用。”仅过了半年,湖南的反动军阀何健就亲自下令杀需了何长工一家——妻子、两个孩子其他亲属,一共几十口人!
抗日战争时期鄂豫边区党委组织部长杨学诚,也有一段类似的佳话。1942年7月,时任新四军鄂皖兵团政委的杨学波率部进军鄂南。部队途经杨学诚的家乡黄陂县木兰山下的杨保湾,杨学诚顺路去探望离别多年的老母亲。随行的一位干部的马背上驮着两袋银元。杨学诚一进家门就看见年迈的母亲穿着打满补钉的棉布褂,幼小的弟妹也是衣不遮体面黄饥瘦,心一下就碎了。母亲告诉儿子,当长工的父亲已去世,家中全靠母亲纺棉纱和弟妹们上山打柴,维持四日八餐、半瓜半菜的日子。儿子流下了辛酸的眼泪。乡亲们听说杨学诚回来了,纷纷来瞧,有的人见杨学诚骑着马就估计他一定做了共产党的大官,有的人摸着银元袋就惊叫:“他家发了!”夕阳西下时,杨学诚拉着母亲的手说:“妈,我要去赶部队了。我知道家里困难,可我这马背上的银元全都是军饷,儿一块也不能动啊!等赶走了日本鬼子,建立了新中国,那时我们家和全国穷人一样翻身解放,就再不受穷了!”母亲理解儿子,她拄着拐杖把儿子送到村头小河旁,拉着儿子的手说:“儿啊,当共产党就要像这河里的水一样清白。去吧,再苦,娘经受得住,不要挂念娘。”儿子含着眼泪走了,母亲的话却长在他的耳边回响。杨学诚直到1944年病逝,也未给母亲和弟妹一点点特殊的照顾。
如果说党的高级干部的这些自觉行为显示了一种崇高的思想境界,那些党的基层干部和党员以血的代价维护党的形象的生动事迹则表现了一种彻底的革命精精神。
张凤林是一个基层的工委书记。1946年8月,中原突围后在薪春、广齐一带活动的中原军区独二旅政委张体学,亲手将1000块银元交给张凤林保管,嘱咐他必要时可以随时处理。部队走后,国民党军队在薪春、广齐一带“清剿”,党员无法就地坚持活动,只好转移外地。张凤林将银元秘密地埋藏起来,带着妻子儿女一路讨饭,四处躲藏。400多个日日夜夜,张凤林一家人风餐露宿,忍饥挨饿,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他都没有想到去动用一块银元,因为那是公款。1947年10月,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鄂东又成为解放区,张凤林赶紧挖出银元一块不少地交给了党组织。
戴德昌是通山县苏维埃政府主席。1933年3月,国民党发动第四次“围剿”,以29个团进攻鄂东南的红军。道委机关和鄂东南兵工厂、红军总医院、红军被服厂等转移至通山境内。身为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的戴德昌为保证红军的供给,不仅动员群众节约粮食,而且全家带头吃薯渣、咽野菜。他唯一的女儿高烧几天几夜,想喝一口米粥。他尽管掌管着上万斤粮食,也没有动用粒米,去满足女儿这低得不能再低的要求。当县委其他同志听到消息赶紧送来一碗米粥时,7岁的女儿已经离开了人世,女儿的死,使戴德昌很悲伤,他却将悲伤化为力量更加忘我地工作。他组织小分队到国民党控制区筹款筹物资,保证红军的供应,最后在一战斗中牺牲了,一位刚满40岁的党的基层干部,就这样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献出了自己与女儿两条生命。
正是这些共产党员无私的奉献,为党树起了一座清正廉洁的丰碑。
第三,与人民同甘共苦。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血肉的关系。这种血肉关系是靠什么建立的呢?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廉洁奉公、廉政为民,就是共产党人与人民同甘共苦。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什么样的政治组织呢?毛泽东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中国古代也有一些“清官”,但他们只能做到为民请命,不能做到与人民同甘共苦,因为他们虽然也为民,却仍然是高居于人民之上的“清天大老爷”。共产党人则不但能廉政为民,而且能同人民打成一片,原因就在于共产党人是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只有清正廉洁,才能与人民同甘共苦;只有与人民同甘共苦,才能真正做到清正廉洁。湖北老一代共产党人已经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在60年代的湖北省直机关曾经发生这样一件事:由于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粮食特别紧张、省直机关的干部,不管是省长、厅长、局长、处长,还是一般干部,都只能在食堂里吃豆饼饭。省内一个农场的职工听说以后,非常感动,就想方设法弄了一批面粉送到省直机关。如何处理这批面粉?分管机关的副省长将这件事提到省长办公会议上,省长们集体作了一个决定:将这批面粉全部送到幼儿园。孩子们吃上了雪白的馒头,而省直机关的干部们还是吞着那难以下咽的豆饼饭,没有一个人有一点意见,因为他们认为在这种困难时期,粮食就应该这样处理。没有高谈阔论,也没有大肆宣扬,连那些吃上白面的孩子们也不知道这件事。直到三年困难时期过去了,那些孩子也长大了,人们才知道曾经有一批送到干部嘴边上的面粉又被转送到了幼儿园。老百姓眼中的“当官的”也与大家 一样,吃豆饼,吃野菜。群众也不奇怪,因为共产党的干部就应如此,否则那就不是共产党。
为了帮助群众度过难关,掌握全省的缺粮情况,省长张体学组织省直机关干部下基层搞调查,并定了3条纪律:(1)不准先给下边打招呼,防止有的干部弄虚作假;(2)直接到食堂和群众家里了解情况;(3)有突出问题立即报告。张省长来到下边街上的一家餐馆,买了一个又黑又硬的馒头和一碗只有一寸长的面条,馒头嚼不动,面条又稀又糊。省长流泪了,曾经倾家荡产支援革命的群众就以这样的食物度日!他连夜给他的老首长、中央分管财经的副总理李先念打电话:“天灾人祸,湖北人民在挨饿呀!我没有做好工作,给我什么处分都没有意见,只求中央支援我们粮食。”几天后,中央给湖北调拨了3亿斤粮食。
湖北的党组织有个优良的传统,就是干部那下基层要“三同”。所谓“三同”就是同吃——在老百姓家里搭伙,吃完还要交钱与粮票:同住——在老百姓家里;同劳动——不能当官做老爷,要参加群众的生产劳动。实行“三同”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忘群众,要与群众同甘共苦患难,与群众交朋友,它是保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一个重要措施。有一位在省直机关工作多年的同志回忆说:有一次下乡,他被安排在群众家的间杂屋住,进门就是一口黑漆大棺材,他就在这间房子里住了一年多时间。在群众家里吃饭,有时多了一点豆腐之类的菜,还要多交一点菜金。就是这种“三同”,使群众感到共产党的清白如水廉洁无瑕。在他们眼里,共产党的干部不是高高在上的“官”,而是他们的真正朋友。
“天下为公”,是孙中山先生的一句名言。但是,孙中山先生创建的中国国民党并没有成为一个“为公”的政党,而是中国共产党做到了。因为,国民党是一个资产阶级的政党,它不能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意愿和利益,以致逐步腐败堕落,蜕变成为完全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利益的反动政党;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它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有能力克服腐败,保持党的纯洁。一切真正的共产党人都能够自觉做到清正廉洁,因为他们对着鲜红的党旗作过庄严的宣誓!
来源:《无价的财富--湖北革命传统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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