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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廉洁文化”——湖北党史故事宣讲(2)

发布日期: 2023-04-27 来源: 《无价的财富--湖北革命传统十讲》

第二讲 拒腐防变

  刘 淳

  毛泽东曾经教导广大党员和干部:“拒腐蚀,永不沾。”要保持清正廉洁,就得坚持拒腐防变。中国共产党从自己的早年开始,就认识了这个道理,并坚持不懈地进行反腐倡廉“两手抓”。

  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反腐败文件,可见于国共合作北伐革命取得胜利的1926年,中共第四届中央执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的《中央政治报告》指出:“同志中之一部分,发生贪官污吏化(即有经济不清楚、揩油等情弊)”。不久,中央发出通告,要求“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如有此行为者,务须不容情地洗刷出党”。此后,每当革命取得阶段胜利时,中国共产党总要对党员进行拒腐防变的教育。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创建了农村革命根据地,党在局部地区建立了革命政权,党在这些根据地中成为执政党,党员成为各级根据地政权的负责人。为防止处于执政地位的党员发生腐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又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湖北地区的党组织在这方面抓得尤其严格和具体。

  在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中共湘鄂西省委制定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包括:(1)一切工作归支部,将区、县以上的负责人全部编入支部和小组,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实际支部生活。(2)建立各级党的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监察。(3)建立群众举报站、控告代收处,随时接受工农群众和一般党员的意见和情况反映。(4)实行“党员职业化”,发给党员一定律贴获补助,禁止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5)提倡“干部群众化”,要求党员干部作群众的表率,生活待遇相同,与群众打成一片。(6)不断清理“挂名”党员。对于以权谋私的党员干部,早期党组织可以处以死刑,后改为开除党籍交苏维埃政府依法治罪。

  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为强化同党政机关中的官僚腐化倾向作斗争,从特区、县、区、乡由上至下普遍建立工农监察委员会,将党员干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工农监察委员会由群众选举产生,特区15人,县为11—13人,区5—7人,乡3人。工农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督促检查苏维埃政府的法令和决议执行情况。(2)检查苏维埃政府中的工作人员有无官僚腐化、脱离群众等倾向及违背苏维埃法令和决议的行为,并接受工农群众的控告和申诉。(3)清理并审核苏维埃政府及其机关的帐目,调查在分配土地、税收等工作中有无徇私舞弊的行为。在根据地党的建设上,各级党组织除制定了严格的纪律外,防止腐化的重要途径就是将党员和干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反腐工作是极为严厉的,各级党员干部哪怕有一点违纪,就要受到纪律处分。鄂豫皖根据地有一位乡干部的妻子穿了一件公家发的制服,群众反映后,这位干部立即被开除。若犯贪污、男女关系等错误,则要处以死刑。1931年,中共鄂像皖中央分局发出通知,给予麻城三名干部开除党籍的处分,并交苏维埃政府依法处理。这三名干部,一名是调戏了青年妇女,一名是私放了政府扣押的一位亲戚,另一名仅因为不服从工作调动和要求政府将分给他家的田换成一块好田。中央分局在通知中告诚全体党员,这些党员的行为破坏了革命,损坏了党的威信。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特点就是民主化。根据地的政府为抗日民主政府,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与其他抗日进步党派联合执政。经过土地革命战争后,中国共产党更加成熟,执政水平更高,为防止腐败产生,在党内确定了严格的纪律和监督制度,政权建设方面法规也更加完善。在这种条件下,党着重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守廉的思想觉悟。鄂豫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块较大的地区。边区党委为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对全区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两次较大的自我教育运动。第一次是根据地刚刚建立的1940年,边区党委在全区开展“反不良倾向斗争”,对全区党员干部中的思想错误进行整顿。第二次是1942年,全党的整风开始后,边区党委根据中央的布置,对党员干部进行“三整”(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组织)和“三查”(查历史、查贪污腐化、查政治)教育。1942年8月,边区行政公署召开县长会议,抓住典型予以公开分析和批评,撤换了不称职的县长,严惩了贪污腐化的税务局长。在整风中,边区党委副书记陈少敏还亲自解决了一个支部的不正之风。

  1949年3月,已是新中国成立的前夕。在这百废待兴之时,为建立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在夜以继日地工作。就在这个时候,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在会上提出了一个拒腐防变的问题。他说:“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受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敌人的武力是不能征服我们的······资产阶级的捧场可能征服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经过28年的流血奋斗,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的执政党,共产党就要走上各级政府官员的位置,成为一方土地的“父母官”,他们是否会像以前改朝换代当“老爷”,成为贪官污吏?中国的老百姓很幸运,他们遇上了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刘少奇、邓小平等一批来自人民的共和国领袖。毛泽东向全党讲了一段李自成进北京城的历史,提醒全体党员不要做李自成第二。领袖们和党的高级干部为全党率先垂范。毛泽东提出的禁止给党的领导人祝寿,禁止用党的领导者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业的名字,以及少敬酒、不送礼等建议被写进党的正式文件,作为党的政治规范和铁的纪律。后来,徐海东大将每当老部下或老战友来访时,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换老婆没有",只有对方回答“没有",将军才让客人进门。将军的话是针对当时少数党员干部进城后瞧不起乡下的妻子而闹离婚的现象,他把此类现象与干部的思想变化联系在一起,不愿看见那些在枪林弹雨中闯过来的战友在和平年代倒在糖衣炮弹下。

  果然不出毛泽东所料,解放了,进城了,少数党员干部在灯红酒绿中眼花缭乱了,思想开始变化。1951年,中共湖北省委根据中央的指示,在全省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斗争。不久,省委给中央报告了这场斗争给湖北带来的新气象:“铺张浪费空气,已为之一变,街上汽车已大减少,许多有汽车的同志都改为骑脚踏车或徒步走了。大酒楼的生意已经清淡。一切不必要的房子已一律停止建筑,而‘房荒’再也没有人吵了。每个人都在检点自己的生活,人们的观念正在起变化。”1951年12月26日,毛泽东在这个报告上写下了如此的批语:“湖北省委这个报告很好,中南局在这个报告前所讲的话也好,很值得一看。”在这次三反运动中,中共孝感地委处理了黄陂、汉阳的两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其中汉阳县委宣传部长黄绍元包庇亲友,破坏土地改革工作,受到留党察看2年的处分。孝感地委纪委给予黄陂县委的处理决定和黄陂县委的检讨被登在《湖北日报》予以曝光。省水产局局长孙侠夫则因腐化堕落丢掉了乌纱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在进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变化。随着国门大开,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涌入,腐败现象日益蔓延,逐步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严重问题。根据这种情况,党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力度的同时,把反腐败斗争纳入了法制的轨道。1986年6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党委会上讲:“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属于法律范围内的事情,要用法制来解决,由党直接管不合适。”“纠正不正之风中属于法律范围和社会范围的问题,应当靠加强法制和社会教育来解决。”从此,依靠法制来解决党员和干部中不正之风,就成为中国共产党保持党的清正廉洁形象的一条主要途径。一条条法律相继公布,少数党内腐败分子一个个被清除出中国共产党,交给人民的法庭去审判。中国共产党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全国人民,告诉世界:在中国五千年历史中,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将历史所追求的廉洁奉公化为现实!

  腐败困扰了历史上无数杰出的政治家。腐败曾使-一个个历史王朝由盛而衰直至灭亡。有人说它是一个人类无法征服的魔鬼,使江山易打不易坐,那是因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前,还没有一个政治集团抱着克己奉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去铲除腐败的根源—私有制。中国共产党与历史上的一切政治集团不同,它的奋斗目标就是要消灭一切剥削阶级,消灭私有制,建立一个自由、平等、没有剥削的共产主义社会。它要铲除腐败,绝不会允许自己身上寄生这个恶瘤。“倡廉反腐”,是一条前人没有走好的路。这条路曲折坎坷,布满荆棘,会有人栽跟头,会有人走回头路,可是无数真正的共产党人一定会奋力前行,并必将到达胜利的终点。

  来源:《无价的财富--湖北革命传统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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