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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念:廉洁奉公从小事做起

发布日期: 2017-06-28 来源:

刘中华 华宗元

  李先念,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领导家乡人民参加黄麻起义。1931年后,李先念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团政委、师政委、军政委,为创建中国鄂豫皖和川陕革命根据地做出了贡献。抗日战争时期,他任中共河南省委军事部部长,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司令员、第五师师长兼政委,中共豫鄂边区委员会书记,创建了豫鄂边区抗日根据地。1945年,李先念当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解放战争时期,李先念任中原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中原局副书记,领导了中原解放区的自卫战争。1948年,他任大中原军区第二副司令员、中原局委员。新中国成立后,李先念历任湖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中共湖北省委书记,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席(1950年-1954年),中共武汉市委书记,武汉市市长(1953年-1954年),中共中央中南局副书记、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1954年,李先念任国务院副总理,兼任财政部部长。1983年6月,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他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8年4月,李先念当选为第七届全国政协主席。李先念就是这样一位功勋卓著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在其革命岁月中,始终高度保持着清正廉洁的作风。

  “贪污腐化是侮辱了自己的人格”

  “贪污腐化是侮辱了自己的人格”,这是李先念经常与党员、干部谈话时说的口头禅。
  在抗日战争时期,李先念曾先后担任鄂豫边区军事部长、边区党委书记,新四军第五师师长兼政委。在抗日军政大学第十分校的毕业会上,李先念曾指出:“革命军队的每一个军人,特别是干部和共产党员,要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大众利益在先,个人利益在后。要与别人比革命工作的多少和艰苦性,不与别人计较享受的优劣,更不允许贪污腐化。”他要求党员、干部在艰难困苦的抗日斗争中一心为公、清正廉洁。
  在新四军第五师开展反贪污腐化活动中,李先念带头自我检讨,并特别叮嘱他身边的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他还多次在部队和机关党员、干部会上,用毛泽东在延安窑洞的小油灯下“一熬就是几个通宵,连饭端来了也顾不上吃”“一支铅笔用得捉不住还舍不得丢”“思考问题时把灯芯拨得小小的”等勤俭节约的故事教育大家。在他的言传身教下,第五师警卫团的全体官兵表现得很突出。在干部中没有出现敲诈百姓、贪污腐化的现象。在战士中也没有发生拿过老百姓一针一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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