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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的十条家规

发布日期: 2017-09-11 来源:

央献

邓颖超不能到政府任职

  邓颖超既是周恩来相濡以沫的伴侣,又是共同奋斗的战友。她从青年时代就投入到革命活动之中,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完全可以胜任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职务。但周恩来曾说过:“只要我当一天总理,邓颖超就不能到政府里任职。”1974年筹组四届人大领导班子时,毛泽东曾批准提名邓颖超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被周恩来压下来。直到他去世后,邓颖超在1977年被选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时,才得知此事。这是周恩来从一国总理的角度出发,对妻子也是对自己的严格要求。邓颖超理解和支持自己丈夫的决定,从没有对个人工作安排提出过要求,甘于默默地奉献。
  对亲属,周恩来是个重感情的人。新中国成立伊始,周恩来家乡的亲属纷纷致信祝贺,有的还来京叙旧。不少人示意要进京做事,在新政府里谋得一官半职。这些亲朋有的帮助过革命,也有因与他的关系受到牵连,吃尽苦头。
  为了妥善处理好这些亲旧关系,周恩来把他们召集起来开了一个会。他耐心地解释道:“旧社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现在是新社会了,不能搞旧社会的裙带关系,我是人民政府的总理,共产党的总理,是干革命的,不能有私心,不能徇私情。如果我介绍亲朋好友到各部门任职,就可能上行下效,造成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形成一股不好的风气,危害极大。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啊!”

十条家规

  在周恩来二十多年的总理生涯中,周家逐渐形成了“十条家规”:
  一、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
  二、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
  三、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
  四、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
  五、不许请客送礼;
  六、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
  七、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
  八、生活要艰苦朴素;
  九、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
  十、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恩来本人以身作则、严格治家。他多次表示“我的任何亲属来北京都不派车。”就连淮安老家唯一的长者——他的八婶母,解放初期两次来京,周恩来也没有派车接过。
  周恩来的弟弟周恩寿,上世纪20年代参加过大革命,解放后在一个工业部门工作,后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被有关部门安排到内务部任参事。周恩来反对这样安排,多次找到当时的内务部长提出意见,并在一次会上说:“周某人的弟弟在内务部做参事,不管是什么原因去的,总没有好影响。他在工业部时能够工作,我不干涉,现在当参事等于拿干薪,那就要考虑了。”会后,他执意要求内务部按有关规定给弟弟办理病退手续。周恩寿病退后,从1950年到1968年在哥哥那里领取生活费,从每月105元到120元,后来增加到200元,直到周恩寿的六个孩子全部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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