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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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改革时期
度建设不断加强,民主自治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管理机制进一
步健全,实行了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社区事务公开,
并不断完善和提高。湖北在全国率先开展县级党代表大会和党
代表常任制试点,率先探索村级组织自治机制,率先推行“阳
光编制”,为民主政治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司法体制
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执法
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了广大群
众的法制观念,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尊严的社会氛围日益
浓厚。着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湖北”。
经济跨越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高。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由 1978 年的
151 亿元跃升至 2015 年的 29550.19 亿元。其中武汉进入 GDP
万亿元俱乐部,宜昌、襄阳双双超过 3300 亿元,过千亿元的市
由 3 个增加到 10 个。湖北从 1978 年上升到 1992 年的 1088.39
亿元用了 14 年时间,上升到 2004 年的 5633.24 亿元用了 12 年
时间,上升到 2008 年的 11328.92 亿元用了 4 年时间,上升到
2012 年过 2 万亿元,只用了 4 年时间,上升到 2015 年逼近 3
万亿,只用了 3 年时间。2015 年湖北生产总值在全国 31 个省
市区中居第 8 位,处于第一方阵。短短 5 年时间,湖北即实现
在全国的位次由第 11 位上升到第 8 位的重大突破。
1978 年湖北人均 GDP 仅有 332 元,2015 年人均 GDP 达到
50808.44 元,实现由低收入水平跃升至上中等国家收入水平。
2015 年全省财政总收入 4705.28 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
预算收入 3005.39 亿元。在全国的位次由第 20 位上升到第 9 位。
经济结构实现大调整。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
增加值占 GDP 比重由 1978 年的 40.5∶42.2∶17.3 调整为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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