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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8-07-23 来源: 湖北日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巡视整改落实,“要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指示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2018年1月中旬至3月底,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省委11个巡视组,围绕十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对全省13个市州、3个直管市、神农架林区、116个县市区(开发区、功能区)、91个省直单位、48所省属高校、25个省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共计297个党组织开展了大起底大检查。6月25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大检查的情况向各有关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发出通报。

  十届省委巡视共向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9939个,已整改完成9297个,未完成642个,整改完成率93。5%;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3350件,已处置完成13111件,正在处置239件,处置完成率98。2%。在面上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共追责问责34656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7035人,组织处理12604人,其他方式处理5107人。总体上看,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在组织领导上,普遍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切实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办;在整改措施上,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制定整改方案,深挖问题根源,对照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销号,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标本兼治;在监督执纪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按照“四种形态”要求,依纪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了震慑、警示、教育作用。还有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整改任务未完成、整改质量不高、问题线索处置不到位等问题。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整改情况。巡视共向13个市州、3个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党委反馈问题618个,已整改完成565个,未完成53个,整改完成率91。4%;移交问题线索1296件,已处置完成1251件,正在处置45件,处置完成率96。5%。共追责问责462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464人,组织处理1556人,其他方式处理600人。

  县市区整改情况。巡视共向116个县市区(开发区、功能区)党委反馈问题3868个,已整改完成3615个,未完成253个,整改完成率93。4%;移交问题线索10413件,已处置完成10306件,正在处置107件,处置完成率99%。共追责问责2494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3417人,组织处理8655人,其他方式处理2871人。

  省直单位整改情况。巡视共向91个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反馈问题2817个,已整改完成2675个,未完成142个,整改完成率94。9%;移交问题线索842件,已处置完成786件,正在处置56件,处置完成率93。4%。共追责问责260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65人,组织处理1135人,其他方式处理1004人。

  省属高校整改情况。巡视共向48所省属高校党委反馈问题1771个,已整改完成1632个,未完成139个,整改完成率92%;移交问题线索395件,已处置379件,正在处置16件,处置完成率96%。共追责问责127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42人,组织处理713人,其他方式处理315人。

  省属国有企业整改情况。巡视共向25个省属国有企业党委反馈问题865个,已整改完成810个,未完成55个,整改完成率93。6%;移交问题线索404件,已处置完成389件,正在处置15件,处置完成率96。3%。共追责问责121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47人,组织处理545人,其他方式处理227人。

  移交省纪委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巡视共向省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003件,处置率100%,其中立案调查189人,给予党纪处分146人,政务处分68人,移送司法机关49人。

  以往整改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整改工作进展不平衡。297个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中,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100%的51个,80%以下的4个;问题线索处置完成率达到100%的201个,80%以下的22个;整改满意率达到100%的32个;80%以下的12个。二是部分问题和线索未整改处置完成。截至目前,还有642个面上问题未完成整改、239件问题线索未完成处置。究其原因,有的问题客观上需要长期整改,正在按计划推进;有的问题时隔久远,现实条件已发生变化,整改难度较大;有的问题限于体制机制或政策性障碍,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整改措施;有的问题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正在依法办理;也有个别地方和单位是因主要领导重视不够,举措不力,“新官不理旧事”,导致整改任务未按期完成。少数问题线索未按期处置办结,也存在主观客观原因,主观上是有关纪检机关重视不够,未优先处置。客观上是有的纪检机关任务繁重、人员力量有限,而相关问题线索调查取证难度较大,需要更长时间办理;有的问题线索处置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按程序办理。三是少数问题和线索整改处置质量不高。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或整改成效不明显;有的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未严格依纪依规办理,追责问责不到位。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认真对待巡视整改落实,对大检查中反映的问题,自觉对号入座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迅速拿出过硬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十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见底清零。对按既定步骤正在推进的整改项目,要按照整改要求尽快落实到位,不留尾巴;对由于客观原因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及时研究处理整改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需要长期坚持并持续抓好落实的,必须长抓不懈、一抓到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定期自查自纠,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未处置到位的问题线索,有关纪委(纪检组)要加快处置进度,提高处置质量,严格把握标准,依纪依规处置到位。

  二要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办检查。要用好问责武器,以问责促整改,对大检查中向各地各单位反馈的追责问责不力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在巡视整改中履责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地方和单位,要抓住典型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一届省委巡视将把十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重点内容,作为衡量检验被巡视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是否有力的重要方面,继续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整改、处置工作搞形式走过场、一拖了之。

  三要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对大检查中反映的问题,被巡视地方和单位要认真对照自查,举一反三开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效。对巡视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上升到制度层面,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要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曝光,既通报巡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反面典型,也客观反映巡视整改工作取得的成绩,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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