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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第一个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省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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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武汉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要求武汉先行先试,引领和带动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顺利开展。武汉成为了第一个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省会城市,也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点城市和重要的综合性工业基地。

长江沿线依次启动试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武汉市委、市政府积极进行城市改革的试点和探索,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利润包干、超额分成”责任制,开放集贸市场,设立武汉海关,武汉港辟为对外开放口岸……城市经济出现了新的活力。

  然而,历史形成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政企不分、条块分割,依然严重阻碍着武汉经济社会事业和城市建设的发展。显然,要进一步推动武汉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推进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20世纪80年代,长江流域的上游、中游、下游依次启动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1983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重庆作为全国第一个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大城市。随后,1984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武汉市进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198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南京市进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

  这三个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成功与否,决定着整个长江流域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与道路,决定着整个长江流域的市场经济命运。其中,武汉是全国第一个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省会城市。

 

图为:长江经济带上游、中游、下游城市

武汉方案:“两通突破”

  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实质是顺应时代潮流和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根据城市具体的历史、区位特点,重构既具有自身独到特点,又具有比较优势的城市功能结构体系。对于武汉而言,就是发挥九省通衢、 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通过建构大市场,形成大交通、大流通新格局,重振大武汉区域乃至全国商业中心之雄风。

  1983年5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武汉大学教授李崇淮提出“两通(流通、交通)突破”的战略构想,建议武汉内联华中,外通沿海,朝着多功能经济中心的目标迈进。这一构想提出,从加强交通运输入手,大力发展商业,把武汉建成一个内地贸易中心、对外经济贸易中心、金融中心、旅游中心、科技中心、以及信息、咨询和管理服务中心,以此带动武汉地区、湖北地区和内地各省经济的全面发展,从而把武汉市建成华中地区的经济中心。

批复、通知、决策拉开武汉改革大幕

  1984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在武汉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行计划单列。批复指出,“武汉市是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经济中心,计划单列和搞好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尽快制订出具体改革方案上报中央、国务院审批。

  1984 年 6 月 8 日,中共武汉市委、 市政府召开县级以上负责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对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在武汉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批复》。武汉市委第一书记王群在大会上发表讲话,提出把搞活“两通”作为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改变城乡分割、地区封锁、流通堵塞的状况,形成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当前要从建立贸易中心入手,建设“五个十”: 十个工业品贸易中心、十个农副土特产品贸易中心、十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十个商业一条街、各县区办十多个贸易中心,再发展两百多个贸易行栈。

  同时,市委准备成立统一管理、规划和协调武汉地区交通运输的机构,组建武汉市水上航运公司,兴办民间长江货运业务;与长江沿岸城市和沿海城市协调开展内外联运。还要采取措施,把陆运、空运搞上去,逐步形成以长江水运为主的水、陆、空综合交通网络。

 

图为:武汉水运交通,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核心港阳逻港。图源新华网

  1984年9月23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批准了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1984年5月21日中央发出《批复》、1984年9月23日发出的《通知》和武汉市委作出“两通”突破战略决策,标志着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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