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说明
(一)《中国共产党湖北编年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丛书(以下简称《编年史》)编写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正确党史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党性原则和科学精神相统一,严格遵循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党的历史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二)《编年史》编写要着重突出资料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客观性、研究性,实事求是看待党在湖北历史上的一些重大问题,既不因为成就而回避失误和曲折,也不因为探索中的失误和曲折而否定成就;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努力澄清对党史上一些重大历史问题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要努力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编写党史基本著作,彰显时代特色,紧扣时代脉搏。《编年史》应当聚焦服务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从历史的纵深中汲取经验和智慧,发挥党的历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
(三)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咨询机构等均可申报。
(四)《编年史》丛书编写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政职务,是课题的真正执行者和组织者,承担实质性研究编写任务。每个课题限1至2名负责人,《申请表》由课题负责人签名报出,以单位名义而无具体负责人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严把申报质量关。《编年史》编辑体例参照《中国共产党编年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采用史料来源必须权威可靠,精心提炼归纳,以日系月,以月成章,以年成卷,寓论于史,着力揭示重大历史进程表层背后的本质,做到权威翔实、体裁创新、逻辑清晰。杜绝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选题(或成果)申请多个渠道的省级财政(如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省社科一般或重大项目、省软科学专项等)经费资助,否则撤回资助。
(六)课题研究拟给予相应经费资助,一个选题资助经费5万元,字数不低于10万字。研究时限为自立项起8个月内完成。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70%,按时完成结项拨付30%。延期完成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延期1个月内完成的只发结项证书,不付余款,延期超过1个月的不予结项。
(七)登录“湖北党史网”,下载《申请表》。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请表》。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对填报的主要内容、是否支持申请人按计划开展调研和申请人能否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表》3份请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寄送至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以寄件邮戳日期为准,请以EMS方式寄送),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九)评审程序。课题申报截止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开展量化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二、选题(4个)
《中国共产党湖北编年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丛书第一辑、第二辑
第一辑 党的创建和大革命时期
1.1921年7月至1923年6月
2.1923年7月至1927年7月
第二辑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3.1927年8月至1932年10月
4.1932年11月至1937年7月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省委大院内省委党史研究室,430071
联系人:刘娟 027-87235809 吴翔 027-87232056
邮 箱:hbds_yj2c@163.com
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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