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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任重对建设湖北“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探索

发布日期: 2009-12-31 来源:

    王任重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之一。1949年5月,王任重南下湖北就任省人民政府主管财经的副主席(1949年5月至1952年4月),武汉市第一书记(1952年11月至1954年6月)。1954年5月,就任湖北省委第一书记(至1966年8月)。此后,历任中南局第二书记、第一书记,直至文革。王任重在湖北任职17年,其中主政12年,为湖北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主政期间,他号召建设湖北社会主义新农村,并致力于新农村的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思想体系。在当今全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主题下,研究他的新农村建设思想和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概念的提出。
  建国初期,面对当时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为了实现民族富强,中共中央确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战略目标,优先发展重工业。当时发展工业所需的资金只能由农业发展来提供,为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加速农业发展,国家开始酝酿农业发展的长远规划。1955年11月,毛泽东与15个省市的第一书记就加快农业、农村发展问题共同商定了“十七条”,后扩展为“四十条”,即《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这一《纲要》提出了当时农村工作的任务、规划及长远的奋斗目标。毛泽东虽然没有直接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但他关于农村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给王任重很大的启发。
  1955年12月,王任重在黄冈地委召开的乡支部书记会上作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人民幸福的新生活”的报告,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他指出,我们党在农村的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民幸福的新生活,实现“青山绿水,花花世界,丰衣足食,幸福人家”。1随后,这篇报告经《湖北日报》转载,向全省人民传达了发展农业生产、改变农村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息。1956年3月根据《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精神,王任重领导湖北省委酝酿制定了《1956年至1967年湖北省农业发展的全面规划(草案)》。《全面规划(草案)》对湖北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相关举措和奋斗目标等作出规划。从此,以王任重为第一书记的湖北省委开始领导全省人民进行湖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探索。

  二、主要内涵。
  王任重在湖北主政期间,虽然湖北的经济建设遭受过挫折,但他建设湖北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却一直贯彻始终。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实践,王任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日益充实、丰富和升华,主要表现为以下内容:
  (一)农业集体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条件。
  1952年底,随着国家经济在战后重建中逐步恢复,中共中央确定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开始,在执行以工业化为核心的“一五”计划的同时,党中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就农业而言,主要通过农业合作化的形式实现农业集体化,建立公有制的经济基础。
  在王任重看来,农业集体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条件。他认为,实现农业合作化是“一场社会革命的大风暴,使农村的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奠定了基础,为建设人民幸福的新生活开辟了道路”2。
  建国初期,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农业生产的条件还十分落后。农村大部分还是手工劳动,缺乏先进的生产设备,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在这种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必须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实行农业的合作化,然后才能改善生产条件,比如兴修水利、采用农业机械和其他新技术等才能最大限度地发展生产、提高农业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使广大农民逐步富裕起来。但湖北省在进行农业合作化过程中,一些地方的干部没有认识到合作化是农村发展的基本道路,在政策的宣传和合作化组织上存在错误的倾向。有的干部没有学习中央发下的互助合作文件;有的只是把互助合作看成是增加生产的一个方法,只到生产时才抓互助合作,而在进行其他工作时就放弃了互助合作工作。为了纠正这些倾向,1955年2月,王任重主持召开了县委书记联席会议。他指出,在农村工作中,农业合作化是全年工作的中心,是党在农村一切工作的基础,要求广大干部把农业合作化作为过渡时期农村工作的中心。 1956年3月在全省区委书记会议上,他再次强调要尽快完成湖北省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任务。正是在王任重的积极倡导和大力推进下,湖北省在1956年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实现合作化以后,王任重认为这“仅仅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和人民幸福生活的一个开端”,要想“增加农产品的产量,增加社员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物资和文化生活水平”,还“必须努力领导合作社改善经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合作社集体经营的优越性”。3在他主持下,湖北省委确立了“集中力量领导合作社开展大规模的生产运动,集中力量加强对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领导”的工作方针4,各级党委领导人民充分发挥合作社集体经营的优越性,依靠现有的生产条件,积极地改良农具和改进耕作方法,发展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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