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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汉对武汉国家资本主义的调查

发布日期: 2017-02-22 来源:

  
  黄建芳

  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用“赎买”方法来改造资本主义,以和平的方式实现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从而使“剥夺剥夺者”走向多样化。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和平改造的方针,是逐步完善的。它是在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指引下,总结了过渡时期头几年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1953年上半年才进一步明确起来的。而建国后第一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1953年春季在武汉等私营工业比较集中的大城市所作有关国家资本主义的调查,在这一进程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共七届二中全会规定对私人资本主义必须采取利用、限制的政策,并且指出,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新民主主义国家五种经济形态之一。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建国初贯彻这一方针,国家资本主义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当时忙于经济恢复工作和抗美援朝等迫切任务,对国家资本主义问题还来不及系统地调查和总结,因此在指导思想上还没有明确地把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对私人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道路和国有化的途径。
  1953年4月,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率调查组赴武汉,以国家资本主义问题为中心,对武汉私营企业的政治、经济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中南局和武汉市委党的和财经行政方面负责同志反映了私营企业面临的“内忧外患”的严重情况。所谓“内忧”,是指政府在增产节约运动中动员工人将“三权”(财产支配权、生产管理权、人事雇佣权)交还资本家,但工人不愿交,资本家不敢接,因而落实不下去。中南局和市委负责同志认为,“三权”问题是私营企业里“工人占优势,还是资产阶级占优势的问题,两者不能并存”,“增产节约运动的逻辑结果是否定‘三权’”,因而在相当一部分企业中劳资关系紧张,企业管理混乱。所谓“外患”,是指私营企业增产节约运动没有同政府的经济工作很好结合;加工订货的计划性很差,致使工厂停工,工人失业,经常发生打架闹事;加工工缴按全年开工的实际成本加15%利润计算,标准偏低;许多轻工业工厂受原料的季节性制约,不可能全年开工,因而全年结算利润过低,甚至亏本。1953年春,全市歇业半歇业的工厂、商店达1900家,失业半失业工人9100人。这些失业工人开始与资本家斗,斗不出结果就到政府闹事,影响社会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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