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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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的高速度为标志的“大跃进”运动在全省范围内从各个方
                面开展起来。
                   “大跃进”运动的深入开展,客观上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

                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58 年 4 月,《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
                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作为中央意见正式下达。此后,
                湖北省开始了并社的试点工作,出现一千多户至几千户的大社。

                9 月 15 日至 20 日,湖北省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 8 月北戴河
                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通过了《省委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
                公社问题的决议》,将全省农村人民公社运动推向高潮。仅仅
                十天时间,到 9 月 30 日,全省农村便实现了公社化。

                     人民公社将工农商学兵和农林牧副渔结合在一起,追求
               “一大二公”,是一种生产关系上的跨越式、超阶段的发展。这

                种基层经济组织和基层政权机构应“大跃进”而生,直到 1984
                年结束,持续了近三十年之久。
                   “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
                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

                地泛滥开来”,对生产力造成极大破坏,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灾
                难性的损失,是党在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遭受的
                一次严重挫折,为社会主义的建设提供了值得后人永远吸取的

                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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