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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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程卷
个县,分别建立了专员公署和市、县人民政府。在中共湖北省
委领导下,专署、市、县的同级党委也相应组成。同时,在军
区以下则建立了军分区和县大队部(后改为人民武装部)。在
农村,老解放区早已建立了村政权;新解放区初期曾暂时利用
原保甲组织推动工作,农民协会成立后,即废除保甲制度,由
农民协会代行行政职权。在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
全省从省到县各级人民政权的建立,于 1949 年底大体完成。
执政之初,由于刚解放的湖北农村多数地区尚未实行土地
改革,国民党军队溃逃时留下的成千上万的散兵、民团、特务
同土匪、恶霸勾结在一起,严重威胁着新生的人民政权。因此,
中共湖北省委决定以剿匪反霸、发动群众作为当时农村工作的
中心任务。1949 年 8 月,中共湖北省第一次代表会议召开,确
定了以农村为重点同时又兼顾城市的工作方针,部署剿匪反霸
工作。会议强调,剿匪反霸是不可逾越的历史任务,要克服因
大局的胜利而骄傲和麻痹轻敌的情绪,将剿匪与反霸同时进行。
会议确定了军事进剿、政治攻势与发动群众三者相结合的剿匪
反霸方针。
全省剿匪斗争分两个阶段进行。1949 年 10 月以前为第一
阶段,以剿灭股匪为主。中国人民解放军主力部队和地方武装
部队在人民群众密切配合下,采取分进合击、多路合围的战术
进行会剿。约两个多月时间就将全省股匪基本肃清。随后,进
入第二阶段,以清剿散匪、潜匪为主。到 1950 年 8 月,全省
共消灭土匪 6 万余人。在剿匪的同时,开展了反霸斗争。对于
勾结土匪、作恶多端的恶霸,严加惩办。对于恶霸地主,既进
行政治清算,又进行经济清算。对于依仗恶霸势力作恶的分子,
进行必要的斗争,但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
为清除暗藏的反革命势力,1950 年至 1952 年,全省开展
了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 年 9 月 13 日,中共湖北省委发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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