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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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决议》推动了农业生产合作化新
                高潮的到来。农业合作化出现了由小型初级社合并升级为大型
                高级社的高潮。1956 年 1 月 19 日和 20 日,仅两天时间,武汉

                郊区所有的初级社和互助组就全部转为了高级社。至 1956 年
                底,全省成立高级社 38979 个,入社农户 610 万户,占全省总
                农户的 97.24%。1957 年 3 月,省委书记王任重宣布全省已实

                现了农业的高级合作化,取得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决定性胜利。
                至此,几千年来分散、个体的私有制小农经济终于走向了社会
                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康庄大道!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公布和大规模宣传在湖北工商界引起了

                强烈的反响。1953 年,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
                湖北省委确立了“稳步前进”“自愿互利”和“劳资两利”的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方针。在实际改造过程中,以国家资本主
                义形式与和平“赎买”的办法,于 1956 年完成了对全省资本
                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湖北的手工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党

                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以后,手工业合作化运动也由此前的试
                点发展过渡到分批发展与整顿阶段。各地大量发展各种形式的
                联产联销互助组织、生产供销小组、供销合作社等,陆续发展

                成高级形式的合作社,努力加强与国营经济的联系,实行多种
                形式的加工订货、来料加工、代销包销等。1955 年,随着农业
                合作化步伐的加快,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掀起了高潮。到

                1956 年初,全省基本完成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农业、手工业、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构成了我国三
                大改造的完整内容。三大改造作为一场伟大的变革,虽然由于

                改造过程中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
                一而遗留了一些问题,但它深刻地改变了我国的社会性质和社
                会面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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