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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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决议》推动了农业生产合作化新
高潮的到来。农业合作化出现了由小型初级社合并升级为大型
高级社的高潮。1956 年 1 月 19 日和 20 日,仅两天时间,武汉
郊区所有的初级社和互助组就全部转为了高级社。至 1956 年
底,全省成立高级社 38979 个,入社农户 610 万户,占全省总
农户的 97.24%。1957 年 3 月,省委书记王任重宣布全省已实
现了农业的高级合作化,取得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决定性胜利。
至此,几千年来分散、个体的私有制小农经济终于走向了社会
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康庄大道!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公布和大规模宣传在湖北工商界引起了
强烈的反响。1953 年,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
湖北省委确立了“稳步前进”“自愿互利”和“劳资两利”的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方针。在实际改造过程中,以国家资本主
义形式与和平“赎买”的办法,于 1956 年完成了对全省资本
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湖北的手工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党
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以后,手工业合作化运动也由此前的试
点发展过渡到分批发展与整顿阶段。各地大量发展各种形式的
联产联销互助组织、生产供销小组、供销合作社等,陆续发展
成高级形式的合作社,努力加强与国营经济的联系,实行多种
形式的加工订货、来料加工、代销包销等。1955 年,随着农业
合作化步伐的加快,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掀起了高潮。到
1956 年初,全省基本完成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农业、手工业、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构成了我国三
大改造的完整内容。三大改造作为一场伟大的变革,虽然由于
改造过程中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
一而遗留了一些问题,但它深刻地改变了我国的社会性质和社
会面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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