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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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改革时期
而去,既追求前所未有的力度,又追求“精准发力”。
加强法治
依法治国是执政所需,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
标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
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的新征程,为法治湖北建设树立了新标杆,提出了新要求。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在基本解决了“有法可依”的
今天,经济社会对立法有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立法有了新期
盼,社会各界已经从对“有没有”的关心,上升到对“好不好”
的关注。
2013 年 12 月 4 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 2014 年度立法计划
建议项目论证评估会,22 名各界立法专家当“考官”、13 个厅
局负责人当“考生”,对这些厅局申报的 14 个立法计划项目进
行现场询问。最后,专家对项目进行投票表决,当场计票,当
场公布票数。《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湖北省
城市供水条例》《湖北省遗体捐献条例》等 11 个立法计划建议
项目进入下一环节,3 个立法申报项目被当场淘汰。由厅官向
专家作申报说明并回答专家提问,最后由专家投票决定立法建
议项目,在全国尚属首次,这是我省人大常委会民主立法、开
门立法中的一项创新。
之前,省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公推公选”立法计划建议
项目活动,对由厅局申报、经常委会工作机构筛选的 25 件立
法项目,在媒体上公布,发动全社会进行推选。先后有 25 万
余人次参与投票。根据公众投票情况,同时考虑条例的成熟度、
出台时机等,确定了 14 个初选项目,再交由专家评估论证和
投票推选。通过“公推公选”,公众参与立法由立法中向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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