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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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改革时期


                 而去,既追求前所未有的力度,又追求“精准发力”。

                                             加强法治


                      依法治国是执政所需,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
                 标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

                 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的新征程,为法治湖北建设树立了新标杆,提出了新要求。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在基本解决了“有法可依”的
                 今天,经济社会对立法有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立法有了新期

                 盼,社会各界已经从对“有没有”的关心,上升到对“好不好”
                 的关注。
                      2013 年 12 月 4 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 2014 年度立法计划

                 建议项目论证评估会,22 名各界立法专家当“考官”、13 个厅
                 局负责人当“考生”,对这些厅局申报的 14 个立法计划项目进
                 行现场询问。最后,专家对项目进行投票表决,当场计票,当

                 场公布票数。《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湖北省
                 城市供水条例》《湖北省遗体捐献条例》等 11 个立法计划建议
                 项目进入下一环节,3 个立法申报项目被当场淘汰。由厅官向

                 专家作申报说明并回答专家提问,最后由专家投票决定立法建
                 议项目,在全国尚属首次,这是我省人大常委会民主立法、开
                 门立法中的一项创新。
                      之前,省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公推公选”立法计划建议

                 项目活动,对由厅局申报、经常委会工作机构筛选的 25 件立
                 法项目,在媒体上公布,发动全社会进行推选。先后有 25 万

                 余人次参与投票。根据公众投票情况,同时考虑条例的成熟度、
                 出台时机等,确定了 14 个初选项目,再交由专家评估论证和
                 投票推选。通过“公推公选”,公众参与立法由立法中向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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