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8 - 《红色荆楚》
P. 218

·征程卷


                论是小到“一顿饭”(同城吃请)、“一杯酒”(工作日午餐饮酒)、
               “一包烟”(收受服务对象好处)、一次用车(公车私用),还是
                大到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大操大办,只要出现苗头问题或

                轻微违纪的,都不纵容、不姑息,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宜城市
                郑集镇张营村农经站站长在为女儿举行婚宴时,违规收受 4 名
                服务对象礼金 800 元。虽然礼金数额不大,该站长仍受到党内

                警告处分。枝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农办主任驾驶公车送
                亲属从枝江到宜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神农架林区工商局经
                济检查大队纪检科科长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受到党
                内警告处分。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何集办事处党委书记等人因

                工作日午餐饮酒被行政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
                     十八大以来,湖北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腐必

                反、有案必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
                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
                领导干部。
                     2013 年,省纪委查办了省财政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周

                某,湖北美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某,省文化厅原副厅长王某,
                武汉市新洲区原区委书记王某等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震慑力。
                2014 年,省纪委查办了省政协原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

                任梅某,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朱某,湖北第
                二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严某,湖北美术学院原正院级干部官某
                等一批大案要案,震慑力加大。2015 年,省纪委查办了黄冈市

                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龙某,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党组成员、省版
                权局副局长陈某,荆州市原副市长马某,恩施州原副州长肖某
                等一批大案要案,震慑力进一步加大。

                     既查办职务高、数额大的严重贪腐案件,又查办发生在基
                层、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一大批“小官巨腐”案件得到查处。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2014 年以来,全省地税系统屡屡



               204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