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8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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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程卷
论是小到“一顿饭”(同城吃请)、“一杯酒”(工作日午餐饮酒)、
“一包烟”(收受服务对象好处)、一次用车(公车私用),还是
大到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大操大办,只要出现苗头问题或
轻微违纪的,都不纵容、不姑息,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宜城市
郑集镇张营村农经站站长在为女儿举行婚宴时,违规收受 4 名
服务对象礼金 800 元。虽然礼金数额不大,该站长仍受到党内
警告处分。枝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农办主任驾驶公车送
亲属从枝江到宜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神农架林区工商局经
济检查大队纪检科科长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受到党
内警告处分。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何集办事处党委书记等人因
工作日午餐饮酒被行政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
十八大以来,湖北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腐必
反、有案必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
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
领导干部。
2013 年,省纪委查办了省财政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周
某,湖北美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某,省文化厅原副厅长王某,
武汉市新洲区原区委书记王某等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震慑力。
2014 年,省纪委查办了省政协原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
任梅某,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朱某,湖北第
二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严某,湖北美术学院原正院级干部官某
等一批大案要案,震慑力加大。2015 年,省纪委查办了黄冈市
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龙某,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党组成员、省版
权局副局长陈某,荆州市原副市长马某,恩施州原副州长肖某
等一批大案要案,震慑力进一步加大。
既查办职务高、数额大的严重贪腐案件,又查办发生在基
层、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一大批“小官巨腐”案件得到查处。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2014 年以来,全省地税系统屡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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