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8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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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减负



                                      ——农村税费改革



                     湖北是中部农业大省,受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城乡

                二元结构明显,农村发展和稳定的矛盾突出,因加重农民负担
                引起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2000 年 3 月,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
                党委书记李昌平上书国务院领导反映“农民真苦,农村真穷,

                农业真危险”,引起全国震惊。当年中秋节,全国减轻农民负担
                电视电话会上,国务院通报了 29 起涉及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
                     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大胆改革,釜底抽薪!

                     2000 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
                试点工作的通知》。2002 年,国务院确定十六个省为当年农村
                税费改革试点省份的重大决定。湖北作为中部产粮区和农业大
                省,成为全国试点的十六个省市之一。

                     根据中央税费改革的精神,湖北结合本省实际,于 2002
                年 6 月制定了《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开展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告》,提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

                本原则和完整的政策。湖北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根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规范
                农村分配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

                农民负担并保持长期稳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
                固农村基层政权。调动和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
                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长期稳定。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湖北农村

                税费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从轻确定农民负担水平并保持长期稳
                定。兼顾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需要。采取简便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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