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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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程卷
获得的利润从四个方面来分配,一是国家所得税;二是工人的
工资;三是企业的公积金;四是资本家的红利。资本家的红利
一般只占 25% 左右,公私合营企业的利润大部分为国家和工人
所得。
三年后,湖北工业公私合营的企业增长了 24 倍,接近
5000 户。商业公私合营企业也达到 33 万户。全省超过半数的
资本家彻底与企业的所有权脱钩,使企业的生产关系由姓“资”
变为姓“社”。
1956 年 1 月 10 日,北京天安门广场上锣鼓喧天。包括毛
泽东在内的一些国家领导人与北京市民共同庆祝北京市实现全
行业的公私合营。在天安门广场这一热潮的影响下,6 天之后,
武汉市也宣布要提前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1 月 22 日,全市
15 万人冒着风雪,在汉口、武昌举行联欢大会和游行,欢呼社
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至 9 月,全省基本完成了对私营工商业
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湖北工商业中的确立。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是通过合作化道路逐步实现
的。到 1956 年底,全省手工业个体劳动者也基本实现了合作化。
在基本完成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改造、逐
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也在
稳步推进。1954 年 2 月至 4 月,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
举,在全省范围内展开。许多选民穿上最漂亮的衣服,高高兴
兴地来到投票站,选举产生了省市区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
1954 年 8 月 9 日至 15 日,湖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在武汉举行。大会的主要议题是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决定 1954 年下半年
的工作,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 1953 年财政决算和 1954 年财
政预算。大会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于 9 月 15 日出席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这次大会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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