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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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程卷


                获得的利润从四个方面来分配,一是国家所得税;二是工人的
                工资;三是企业的公积金;四是资本家的红利。资本家的红利
                一般只占 25% 左右,公私合营企业的利润大部分为国家和工人

                所得。
                     三年后,湖北工业公私合营的企业增长了 24 倍,接近
                5000 户。商业公私合营企业也达到 33 万户。全省超过半数的

                资本家彻底与企业的所有权脱钩,使企业的生产关系由姓“资”
                变为姓“社”。
                     1956 年 1 月 10 日,北京天安门广场上锣鼓喧天。包括毛
                泽东在内的一些国家领导人与北京市民共同庆祝北京市实现全

                行业的公私合营。在天安门广场这一热潮的影响下,6 天之后,
                武汉市也宣布要提前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1 月 22 日,全市

                15 万人冒着风雪,在汉口、武昌举行联欢大会和游行,欢呼社
                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至 9 月,全省基本完成了对私营工商业
                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湖北工商业中的确立。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是通过合作化道路逐步实现

                的。到 1956 年底,全省手工业个体劳动者也基本实现了合作化。
                     在基本完成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改造、逐
                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也在

                稳步推进。1954 年 2 月至 4 月,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
                举,在全省范围内展开。许多选民穿上最漂亮的衣服,高高兴
                兴地来到投票站,选举产生了省市区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

                1954 年 8 月 9 日至 15 日,湖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在武汉举行。大会的主要议题是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决定 1954 年下半年

                的工作,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 1953 年财政决算和 1954 年财
                政预算。大会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于 9 月 15 日出席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这次大会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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