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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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建设时期
起来了。
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北按照中央对私人资本采取的保护、
利用、限制的方针,对私营工业,国家既提供原料又购买产品,
采取了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方式。而对私人的商业,则实行
了经销代销的方式。这样,这些私人企业的生产经营得到了恢
复和发展,市场也慢慢活跃起来,并且和国家的计划经济开始
发生了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随着私营企业生产经营形势的好转,
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影响开始慢慢地从外部市场向企业内部生
产关系过渡。一些有影响的私营企业,先后在政府的引导下实
现了公私合营。但事情的发展并不顺利。当时是抗美援朝时期,
需要很多军用物资,要通过资本家加工来收购。而有些资本家
不是将合格的产品卖给志愿军。比如有的不法资本家将烂棉花、
没有经过严格消毒的棉花卖给志愿军,致使本来可以抢救过来
的志愿军伤病员用了这样的烂棉花后没有抢救过来。还有的偷
税漏税、行贿等,这些非法手段给当时的经济秩序造成很大混
乱。必须对这些资本家的不法行为进行打击,维护正常的经济
秩序。1952 年春,一场打击私营工商业不法经营行为的“五
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五反”运动就是反对资本家行
贿、反对资本家偷税漏税、反对资本家偷工减料、反对资本家
盗骗国家财产、反对资本家盗窃国家经济情报。湖北的“五反”
运动首先从武汉、沙市、宜昌等主要城市的工商界展开。经过
宣传发动、全面检查、定案处理等阶段,到 1952 年夏天结束。
通过“五反”运动,处理了一批不法工商业者,也给所有的民
族资本家上了一堂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课。
“五反”运动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对私营工商业继续采
取扶持和限制并重的方针,使私人企业得到一定发展的同时,
逐步走上公私合营的道路。公私合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当
时有一个生动的名字,叫“四马分肥”,就是公私合营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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