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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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程卷


                象。
                     1988 年底到 1989 年初,湖北开始进行治理整顿。为了加
                强领导,湖北先后成立了省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领导小

                组、省基建项目清理领导小组、省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省
                制止“三乱” (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领导小组、省清理“三
                角债”领导小组、省宏观调控领导小组等治理整顿工作领导班

                子,各地市州县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班子,为治理整顿工作
                提供了组织保证。
                     1989 年 11 月 9 日,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提出继续进行治理整

                顿的目标和任务。1989 年 11 月 20 日至 25 日,省委召开五届
                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

                研究部署湖北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工作。会议决定从
                1989 年算起,用 3 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治理整顿的
                任务。此后,湖北治理整顿工作全面展开。从 1989 年开始到
                1991 年,全省采用经济、行政、法规等措施,以开展税务、财

                务、物价大检查为突破口,针对社会需求过旺和经济秩序混乱
                两大主题,采取一系列措施,对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进行了艰
                辛而又富有成效的治理整顿。

                     压缩社会总需求。一是坚决压缩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通
                过压缩超过财力、物力的基本建设,保农业投入;压缩技术改
                造中搞基建、铺新摊子的项目,保技术改造;压缩高耗低效项

                目,保科学教育投入;压缩非生产性建设,保重点项目,使投
                资总额得到了有效控制。二是切实控制消费需求过快增长。加
                强对工资基金的管理,严格控制工资和正常奖金以外消费基金

                的发放。大力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三是实行财政信贷从紧政
                策,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大力压缩财政支出,切实加强税收征
                管,严格控制货币投放,坚决压缩信贷规模,进一步调整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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