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0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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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程卷


                了对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的力度。
                     1984 年 5 月和 1985 年 7 月,省委、省政府先后作出《关
                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决定》《关于贯彻中央科学技术

                体制改革决定的若干意见》,强调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在科技体制改革中,省委还特别
                强调要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的作用,1987 年、1988

                年两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发出《关于进一步放活科技机构的
                通知》《关于进一步放活科技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
                步推动放活科技人员工作的意见》,号召广大科研机构和科研
                人员投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为推动科技进步和为科技改革提

                供法制保障,1987 年到 1988 年,湖北省先后制定了《湖北省
                民办科研机构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湖北技术转让办法》等 21 个法规性文件。
                     湖北科学技术体制的改革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改革
                科技拨款制度,促进科研面向经济建设。在减少科技事业财政
                拨款的同时,按照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的特点,实行经费分类管

                理,并相继建立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湖北省先导产业
                发展基金、湖北省星火计划发展基金、湖北省科技事业发展基
                金、湖北省科技开发基金等 5 项基金。对基金实行有偿使用以

                增强科研项目的成功率以及科研单位的责任制。二是改革科研
                管理体制,建立科研单位所长负责制,实行科研机构所有权与
                经营权相分离,扩大科研机构的自主经营权。三是改革科研机

                构和科技人员管理制度,促进科技与生产相结合。允许并鼓励
                以技术开发为主的科研、设计单位,特别是从事产品开发的科
                研、设计单位,积极进入企业、企业集团或与之紧密结合;允

                许并鼓励部分科技人员以调离、辞职、停薪留职的方式或采取
                组织选派的办法,走出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其他人才比较集
                中的企事业单位,到城镇和农村承包、租赁、领办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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