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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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改革时期
1984 年 10 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今后必须
继续放宽政策,按照既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实行统一
对外的原则改革外贸体制,积极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的规模,努力办好经济特区,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中央
关于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了湖北进一步对外开
放。
1984 年 12 月,省委、省政府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对
外经济贸易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坚持对外开放政策,发
展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开展对外经济贸易要
把重点放在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上,引进技术的着眼点是
改造现有企业,使企业技术素质、管理水平、产品品种、质量
都有突破性的变化。
1988 年 1 月至 2 月,省政府先后制定了《湖北省鼓励外商
投资优惠办法》《湖北省侨商投资优惠办法》,对外商和华侨来
鄂投资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1990 年,省政府又先后发布
实施了《湖北省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湖北省关于
外商侨胞港澳台同胞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等招商引资优惠法
规。这一系列文件的颁布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湖北对外开放。
仅 1990 年,全省就新增三资企业 99 家,其中台资企业达 24 家。
1988 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成立。该区充分发挥“三
大”(大学、大研究所、大企业)智力密集优势,走“项目起步,
滚动发展”的路子,已初步建立起国内独具特色的光纤通信、
生物工程、激光技术、新材料、微电子等五大支柱产业,被誉
为“华中硅谷”。
1990 年 2 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国
家级新技术开发区。这是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之后,
国务院正式批准的第二个国家级“科技特区”。同年,湖北在
鄂州市葛店设立以引进外资为主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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