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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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改革时期


                 商品市场设施建设,搞活商品市场,形成大市场、大流通的格
                 局。
                      1993 年 1 月 1 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武汉市政府

                 决定从即日起,全面放开全市城乡粮食购销,实施市场调节,
                 价格随行就市。同时,各种粮票(券)、支拨证一律停止流通。
                 同年 3 月 2 日,湖北省推出了本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新举措:

                 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着手培育和建立规范
                 的土地市场;全面推行土地管理“五统”(统一规划、征用、
                 开发、出让、管理)办法,使土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
                 进一步开展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把自发交易的土地市场

                 纳入依法运行轨道,全面启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继续
                 推进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促进农村集体土地节约和合理利用。

                 1993 年 4 月 15 日,湖北各类集贸市场的总数已发展到 4243 个,
                 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大中小型相结合、综合与专业相结合、批发
                 与零售相结合的商品市场网络。
                      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后,1992 年 4

                 月,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也宣告成立,接纳多种债券和投资基金
                 交易。11 月,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开通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行情,代理武汉投资者买卖股票业务,使武汉成为全国范

                 围内较早开通异地证券交易的少数城市之一。1995 年 4 月 18
                 日,湖北技术交易所开业,这是继上海、沈阳、天津技术交易
                 所之后第四个开业的国家定点指导的技术交易机构。4 月 19 日,

                 省政府决定建设长江商业走廊。省政府提出,要通过十多年的
                 奋斗,到 2010 年以前,把长江商业走廊建成现代化、高效益、
                 开放型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按照规划,湖北长江商业走廊以

                 湖北境内长江、汉江两岸主要城镇为基本骨架,这些城镇为:
                 黄梅小池、黄州、黄石、鄂州、武汉、石首、嘉鱼、洪湖、公安、
                 荆沙、宜昌、巴东和襄樊。在此范围内,以武汉市为中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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