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红色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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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改革时期





                               第十二章 改革初探







                      1978 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建国以来党
                 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

                 神指引下,湖北省委带领全省人民解放思想,平反冤假错案,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胜利完成拨乱反正历史任务。在进行

                 拨乱反正的同时,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农村逐步推行,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先行,对外开放应势起步。1982 年党的
                 十二大以后,湖北改革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领域到政治社会
                 文化领域逐步展开,对外开放逐步扩大,改革开放进入全面展

                 开阶段。

                                             农村突破


                      1978 年 12 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
                 革开放的序幕,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
                      早在 1977 年 3 月,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和发展,扭转经
                 济困难的局面,省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经济政策,制

                 定了农村政策的“十项规定”。这些政策规定,特别是尊重生
                 产队的生产自主权、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

                 恢复集市贸易等,极大地激发起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敢闯敢试、
                 冲击农村传统经济体制的勇气。
                      1979 年,湖北少数生产队实行联产到组 ( 包工包产到作业
                 组,联产计酬 ) 责任制。这种联产到组责任制,比整个生产队

                 用“大排工”“大概工”“大锅饭”的办法组织集体生产和分配,
                 无疑是一个进步,因而受到农民欢迎。由于长期以来“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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